买了东西不能使用,“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或退款乃是天经地义的事。却被要求自行承担一半运费。 给实体店打电话,店员态度极其恶劣。 这事不管摊谁身上都不是一件很痛快的事。 据韩先生讲述,8月4日晚上原本是奔着羽博的品牌在天猫“羽博旗舰店”购买了一款20000毫安的充电宝。 可是,收到寄来的充电宝打开包装后,里面包装很是简单,原包装盒都没有,当时就没有想太多。 拿回家后冲了一晚上电,竟然是一点都没有充上。 随后,韩先生联系到了羽博在北京实体店的工作人员,并向实体店的工作人员叙述了情况,并要求更换或退款。 可是工作人员的解释一直很含糊的在回答韩先生的问题,并且态度极其恶劣。 工作人员说: “更换产品或退款需要自己承担一半的运费”。 对于这个结果,韩先生表示很不满意,原本是对方产品质量的问题,如今更换产品或退款却还要自己承担一半的运费,哪有这样的道理?如果羽博不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将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 就韩先生的事情,我们查找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确实类似的事情不少。 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该店铺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