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省苏州市的一名普通老百姓,QQ:16182604,平时做股票投资. 近期有个女的加我微信(微信号:yyq83924),说她在跟着一个新华大宗的老师做原油挺赚钱的,以此引诱我 ,后来渐渐博得我信任后给我介绍了那个老师, 于是我就提供身份证和农行卡照片发给所谓的新华大宗马老师(qq:64582791),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合同、风险告知书以及开户申请表的前提 下给我开了户,之后就催促我入金操作,前后投入本金16万. 从此参与了新华大宗交易所的现货原油白银交易,但之后的几个星期在他们所谓老师的指导下,亏损10多万元, 积攒多年的钱瞬 间被洗劫一空!之后我就在网上百度期货现货骗局,后来才恍然大悟,我被这个黑平台骗了。 如果是我个人正常投资,亏损是我的个人行为,投资本身都就有风险,我是明白的。但是他们确实纯粹的骗子手法,诱导你加大投资,结果亏的一干二净。大致方法如下:
1、 利用电话, 微信, qq群拉拢不知情的客户, 千方百计让你在他平台开户.
2、 当你开好户后,然后问你有多少资金,让你最少要投入10万,最好百万以上,当你弄好后,他们通过qq教你如何操作,然后让你截图给他, 其实就是想看看你账面到底有多少钱。
3、 引导你进行错误交易,为什么是错误交易,每周三晚上22:30,是EIA原油库存数据公布时间,因为EIA数据一公布会对现货原油价格马上产生剧烈影响。记得一次数据表明利空原油 ,也就是原油价格要跌,老师却没让把之前的多单平仓,让大家拿着单子,结果一下就把大家套了进去,当原油价格继续下跌, 也没有让人平仓. 因为经验不足,大家又没有相应的分析能力 ,只好干等, 因为交易所用的是33倍杠杆交易,所以大家立马会出现巨额亏损。资金不够时,系统会强制卖出,也就是强制平仓。如果你有100万保证金,最少让你亏损40%以上。
4、 当你出现巨额亏损后,所谓老师会表示同情,你会以为是自己判断分析失误,老师就会让你入金加大投资,说明天会专门带你翻倍回本甚至盈利。然后就是诱导客户一天内多次交易 ,赚取手续费,而不顾客户的巨额亏损,一味要客户加钱补仓。
5、 在QQ群或空间,继续大肆渲染谁自己翻倍了,挣了几十万,上百万。会让你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投入进去,结果可想而知。 这是我所知道的方法,也是在自己亏完醒悟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但还有很多人还被蒙在鼓里。我把相关的交易记录、账号信息、出入金以及聊天截图等他们违法证据都进行搜集整理。
现本人将浙江新华大宗交易所(包括业务员及喊单分析师)违规违法与诈骗事实罗列如下:
1、涉嫌非法经营。 经营范围,其中并不包含成品油,并没国家批文及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商务部批文,违反《原油市场管理办法》(需国家商务部审批),【2011】38号)、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 场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37号提出,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 门批准设立,属于违法经营。
2、涉嫌非法期货活动,以客户亏损为目的。 目前,证监会批准可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保有4家:上海期货 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而该公司并未取得期货交易的资质,采用电子化集中交 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 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模式是典型的 期货交易方式, 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2 】37号)、《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第三、四、六、十三,二十四条等)、中国证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 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 发【2013】74号)文件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 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标准。
3、现货交易方式违规。 该公司及其会员单位采用的T+0 交易方式,周一至周五全天24小时交易违反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 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的规定。 持续挂牌 交 易 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也就是除了国家正规的四大期货交易所外,其他单位进行 T+0交易方式是不允许的。 T+0,是一种证唬蚱诨酰┙灰字贫取7苍谥唬蚱诨酰┏山坏碧彀炖砗弥唬蚱诨酰┖图劭钋逅憬桓钍中慕灰字贫龋统 为T+0交易。通俗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证唬蚱诨酰┰诘 天就可以卖出。(T+0交易曾在中国证皇谐∈敌泄蛭耐痘蕴螅吮Vぶ皇谐〉奈 定,现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 T+1 的交易方式。 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 T+0 ,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钢材期货交易实行的是 T+0 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国 股票市场实行T+1清算制度,而期货 市场实行T+0.),最近时间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类似公司认定为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合同欺诈。 在该平台声称资金第三方托管,且与国际接轨。而实际情况却有多违背,首先该公司自始至终都与本人进行期货交易行为,其次,资金并未第三方托管,而直接打入了该操作平台帐户.再 次,该平台资金及整个运作并未与国际原油市场接轨, 而是完全封闭对赌式操作,以客户亏损作为整个公司收益,存在明显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该公司制作虚假报表捏造事实(客户盈利晒单),夸大盈利,然后怂恿鼓动客户跟随老师喊单赚钱,骗取客户信任后,恶意欺诈客户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诈骗。
7、涉嫌价格欺诈。 该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点差费、过夜费等费用没有经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嫌价格欺诈。
8、涉嫌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诈骗罪。 该公司使用的操作交易软件和行情分析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没有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条 例》第七十九条,客户 软件上操作的只是数字对赌游戏,底牌早就被交易所知道,客户想赚钱,是绝对不可能的,涉嫌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诈骗罪。同时他们采用非法的高杠杆比例(国家规定期货商品不超过 12.5倍),且在合同以及风险告知书中,业务员、喊单老师宣传中,并不告知客户杠杆比例,刻意隐瞒, 同时鼓动用户重仓满仓购买,加大爆仓风险。该公司的保证金比例明显高于国家规定 的不高于20%的标准。 综上所述,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浙江康隆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打着现货原油、白银名义牌子却在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涉嫌电子网络诈骗 ,是在蒙骗国家,坑害百 姓。造成我巨大损失,给我身心造成巨大打击。 据此,
1、我要求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旗下浙江康隆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的本金及利息11万元。
2、我已经向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管理局、金融局举报,要求对浙 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旗下浙江康隆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的所谓现货交易提交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进行涉嫌非法变相经营期货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对投资者进 行公开. 我姓沈,QQ号:16182604,新华大宗账户号:020900000001389, 有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Q我。
相关信息: 骗我的老师, 姓马, QQ号:136221364, 网名:投资者最光荣, 手机号:13072907895. 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号:330106000275253,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C区)1001/1003室。
法人代表:徐菁。
电话:400-005-7333 浙江康隆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是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020号综合类会员单位, 地址:南京栖霞区紫东璐1号紫东创意园F4栋二楼204. 公司网站 :http://kanglong.net.cn/. 电话:025- 85655152. 文章转载:http://cmcool.cn/xfwq/95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