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东海医院违法措施违反操作规程 弄虚作假骗走男婴

2009年3月2日,怀孕9个月的陈某棉到东海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引产,妇产科主任冯某珍在引产过程中采取一系列违法措施违反操作规程,造假病例,假说婴儿已死骗走婴儿,造假出生证明等。据了解,冯某珍不顾医德伦理,公然违反操作规程,手术签字与实际操作不符,有目的的引出一活男婴(病历上却登记是一死女婴)送给其亲属(已54岁)抚养,并为该婴儿办理假出生证明(证号J440607438)。病历上清楚地记录了冯某珍造假的全过程。首先,冯某珍在患者签字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明是“利凡诺引产”,这是经腹部穿刺羊膜腔,并注入利凡诺药物的一种引产方法,这样引产出的婴儿是死婴;然而在【引产表】上注明的药物是“生理盐水250ml”(可以口服的盐水,无关紧要);但是在【出院小结】上注明的手术方式又是“水囊引产术”,这是一种经阴道注入水囊诱发宫缩的引产方式,目的是催产,产出的婴儿是活婴,冯银珍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冯某珍居心不良,知法犯法,还对患者隐瞒事实,当时婴儿出生时有啼哭的声音,患者陈某棉问其说“不是说我的孩子死了吗?为什么我的孩子会哭”,冯某珍说“孩子哭两声就会死了”,并马上让护士李某婷将该婴儿抱回其宿舍。在全医院的人都知道孩子的情况下,冯某珍仍目中无人,将该婴儿放在医院宿舍公开抚养一年之多,于2010年新年前将该婴儿抱回雷州市幸福农场(出生证上的地址)。患者目前已知情,却无法看到自己仍在人世的孩子,苦于无处求助,因此只有将真实情况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对冯某珍如此违纪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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