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提供:
据称沈抚妇儿医院发生医疗事故,28岁的妈妈留下3个孩子,医院一直不给死者一个说法,大夫失误,大出血,家属及时发现情况不对,大夫还不主动采取措施。
现场有家属昏迷倒地。
死者家属:
2016年10月28日刘璐在其丈夫王朝波陪同下到抚顺市妇儿医院入院产检并办理住院手续,在此期间产检出的结果一切正常,2016年11月6日上午8点40分许进入手术室进行刨腹产手术,过一小时20分许产下双胞胎男婴,主治工程师冯辉告诉其家属母子平安一切正常,进入普通病房正常恢复,进入病房1小时后家属发现产妇导尿管有血液流出,没有尿液,家属及时找到主治医师冯辉让其到病房医治产妇,主治医师冯辉到病房看了产妇后说正常现象不用担心,没有医治检查。过半小时后产妇剧烈呕吐伴有血丝,家属再次找到主治医师冯辉让其到病房治疗产妇,主治医师冯辉到病房看了产妇后又说正常现象不用担心,再次没有医治检查,在又过了大约半小时左右产妇症状不见减轻,家属又找到主治医师冯辉让期到病房治疗产妇,主治医师冯辉这次极不耐烦,对家属说:不是说了是产后正常现象。家属积极要求并说好话,主治医师冯辉又来到产妇所在病房,对产妇进行检查时用手按摩产妇腹部,产妇大出血,主治医师冯辉发现情况不好,组织治疗,把家属赶出病房,治疗期间场面慌乱无措,产妇家属要求转院,其医院说到哪都这样治疗的,我们能治好,在治疗需要输血时。医院派出去血站取血车在途中浪费时间,到血站后不知道产妇输血血型,来的人员不是专业人员,其医院在这次抢救浪费大量宝贵时间,在其抢救无果,在下午2点20分许让家属赶紧转院,转到抚顺市中心医院抢救,到达抚顺市中心医院后其急诊医生对产妇家属说送来晚了,我们会积极抢救,但你们家属做好最坏的打算,最终抢救无效,产妇于2016年11月7日凌晨3时51分去世,2016年11月8日上午找到沈抚妇儿医院尚谈这次事件处理结果,其医院态度极其恶劣,对此事避而不谈。综上所述,望相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给予解决
网友中肯评论:
个人感觉还是走法律渠道来解决吧。应该先做医疗鉴定。没有结果之前不能随意称之为医疗事故。如果是羊水栓塞的产后并发症的话那么医生的责任就不大。如果不是。那么就有可能是被医院耽误了。不过从这个传单上看,症状确实非常象。这种问题九死一生,能抢救过来就奇迹。还是一切走法律途径吧。让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