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 交易账号:988748876698567 身份证号:2301xxxxxxxxxxx027,qq号码:3098351407,损失金额:132704元 。我是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88号会员单位广西八点半商贸公司众多受害人中的一员, 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两天时间里,在喊单“老师”的误导下直接亏损13万余元。 本人2015年5月底莫名其妙被拉入一个炒股 群,群管理员每天刷屏,邀请群友加入新浪语音聊天室,一个名叫“股民学院”(房间号:491453)的语聊房间,说房间里有老师免费推荐牛股,诊断个股。 房间内三位老师网名分别叫“百里”“报喜鸟”“鱼骨头”,不间断讲授基本股票知识,送出免费炒股软件指标,其中一位甚至谎称自己为江西某高校的经济学博 士,大学讲师,因新浪聊天室出金聘请,才抽出时间来新浪讲课。 当时遭遇股市调整,百里老师说股市不赚钱,而国际油价已经到达低点,他 个人准备囤油,静待油价回升大赚一票,但私人囤油违法,考虑其他合法途径发原油的财。他说,国内有正规现货交易平台,可以进行原油标准化合约的买卖,替代 囤积原油实物,省心省力。告诉我们炒原油与炒股票一样,点点鼠标就能轻松赚钱,又比股票有更多优势:可以买涨买跌双向赚钱、不必受10%涨停板的限制、用 少量保证金赚取巨大回报、当天买卖赚钱速度快、银行三方存管保证资金安全、油价与国际市场接轨,不像国内股票黑箱操作等等。后来他经过考察,挑选了广西银 河商品这个平台,准备炒原油现货。 由于之前股市处于牛市阶段,所谓老师推荐的股票也确实赚多亏少,加上老师每天晒赚钱单(模拟单,金 额可任意修改),聊天室 “托儿”们起哄让老师带着做油赚钱; “凑巧”的是,广西银河开户客服在此时此刻来到了设有密码的聊天室房间,让大家加他qq开户。本人对原油现货根本就不了解,开户后并没有马上入金,而是选 择在聊天室继续听股票教学,这时,房间内两个学员主动联系本人,问我有没有跟着百里老师做原油,晒他们过万的盈利单。就这样,在骗子一步步设计好的陷阱 下,出于对老师的信任,拿出自己辛苦积攒的工资和父母给的嫁妆共计21万元,在广西银河入金。 当时考虑到临近婚礼,用钱的地方多,恳 请百里老师让我少投入一点本金,被他威胁资金达不到他要求不会带我做单,强行要求本人重仓操作,并且他答应会帮我把握买卖时机,绝不会有任何风险。第一次 交易让我小尝甜头,赚了4000元。第二次做单进去,行情很快反转,看见账面亏损几万元时,我问百里是否看错了走势,准备平仓出局,他让我放心,说自己不 会看错。眼看着到了强制平仓警戒线,百里让我在低价位卖出部分多单,买入相同手数的反向空单,锁仓过夜,根据第二天行情,再教我怎样解锁单。第二天,根据 百里的指示,空单卖出,亏损了全部交易费,多单再次割在低点。总共亏损13万元。 当我质问百里为什么让我重仓操作;说帮我把我点位,不会亏钱,却险些遭遇强制平仓;为什么行情急速变化的情况下,故意延迟回复我qq咨询时,他只说因为我运气不好,让我用剩余的7万资金继续做晚上的“非农”大行情,一次就能回本。 他们用新浪uc(一款类似qq的聊天软件)和腾讯qq发消息带领大家做单,每次做单都强调执行力第一位,让大家按照他的操作提示,买入原油合约后截图发给他,他帮我们把握买点,计算卖点,保证每个人都赚钱不亏钱。 后来,通过致电国家金融办和证监会,网络学习相关知识,并且遇到了很多与我遭遇完全相同的人,才惊觉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的团伙诈骗。当我意 识到这是诈骗时,曾回到新浪聊天室,准备找百里等老师问个清楚,发现原房间早已关闭,qq群解散,而那些“托儿”神不知鬼不觉的从我qq好友里消失。后经 查证,三位“老师”换了个聊天室,用同样身份,同样骗术,继续行骗。 百里老师(qq号:2807932046,网名:百里挑一;微信 号:BLX9978;新浪UC喊单号3984387566名字:红玫瑰韩非);银河商品开户专员qq号:1336228155。本人因身患乙肝,无能力外 出工作,只有在家炒股赚些生活费。好不容易经人介绍认识了不嫌弃我生病的未婚夫,准备多赚些嫁妆,为父母和将来丈夫减轻经济负担,自从6月份受骗以来,每 晚只能靠安眠药入睡,没钱住院治疗早期肝纤维化。婚礼也因身体原因延后。恳请各位领导严查广西银河商品,还我救命钱。 以上聊天记录均有截图为证,本人愿对全部言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为什么举报广西银河: 1、公然多处违反国家法律文件,名为“现货”,实为“期货” 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 办发[2012]37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及《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等文件。文件明确指出,除依法经国务院 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广西银河非法从事标准化合约电子交易,且具备“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即“集中交易、做市商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特征,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 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上述特征与其宣传资料标榜的“现货原油”不符,也违背了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 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这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实质是做对赌盘,投资者盈利,会员单位亏损;投资者亏损,会员单位盈利,会员单位怎 么可能让投资者盈利? 同时交易市场收取投资者高额手续费。客户承担各种交易费用例举如下(昆仑油500,单价300元为例,高达50 倍杠杆):(1)向交易所和自己的交易对手(平台 会员)缴纳交易手续费,双向是万分之十六,每手手续费=500桶*300/桶*万分之16=120元(2)向自己交易对手支付差点,每桶0.6元,费用 0.6*500=300元。 买一手花保证金=500桶*300元/桶*0.02=3000元,在没有过夜费的情况下,马上就去了百分之14:(120+300) /3000=14%),这么高的手续费真是吃人啊。(3)支付过夜费,每天万分之二。每天过夜费=500桶*300元/桶*0.0002=30元也就是说 就是不交易过了100天之后你的保证金就是骗子公司的了!所有交易只是玩了一场庄家设置好了程序、客户绝不可能赢的电子游戏。 依据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2〕37号)及《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 2非法支配客户资金: 广西银河官网、会员单位网站、代理商等均明确表示其采用第三方(银行)托管的方式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但银行账单显示,本人投资款项是通过银商转账的方式 直接打到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账户上,而非银行监管的三方托管模式。银商模式下,转账的资金由广西银河实际掌控,银行不能实施监管,随时可能出现卷款潜逃 情况。违反商建发【2007】138号《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规定。 3违反《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开户时,只需要将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开户专员,广西银河并未向我提供《客户开户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后来当我觉察受骗,索要《开户协议》时,开 户客服只提供了一份其他人开户协议的电子版,并告知所有网络开户都是代开户。在整个设套引诱我们入局的过程中,广西银河故意夸大收益,隐藏风险,让投资者 误以为“现货原油”是稳赚不赔的投资;当投资者收到错误指令后,让我们抗单,等待行情反转,直至爆仓。综上,广西银河应该对我的个人信vvv息和资金负 责,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利益,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违反《合同法》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明显是欺骗。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涉嫌虚假宣传。 4 广西银河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据广西银河网站显示,广西银河商品交易所成立时间和正式开市交易时间均为2013年6月。其批准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前身为广西铟鼎有色金属交易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交交所经营资格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55号):保留的交易 所名称为--广西铟鼎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西铟鼎于2014年至2015年进行了包括法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多次大范围变更,相当于成立了 一家新的公司。依规企业在变更相关重要信息、重新设立新的交易场需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部级联席会议备案;对所新上线业务、交易规则等一并提报。因此广西 银河,并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营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本身应定性为非法交易所,属于国务院明令清理整顿的对象。 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所宣称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备案的宣传批文为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应予以处罚。 5 不具备相关产品(原油现货)的经营资质,涉嫌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 原油为国家特许经营项目,依据《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人民政府 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销售、仓储许可。符合条件的由商务部核发《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 《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经查,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注册号:450206200012434,经 营范围为:商品交易代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销售及网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其经营范围无电子盘交易许可、无商务部颁发的原油经营相应许可证、无国家金融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属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未出现 有资质的生产商的企业名称及相应经营许可。广西银河使用不存在的东西跟我交易,致使我亏损严重,涉嫌非法经营及诈骗。 6 广西银河无“实物交割”。 首先,这类交易没有标的物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 过价格涨跌而套利。其次,交易对象已完全独立于商品或权益本身,而是以某种商品或权益为基础、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第三, 其风险率控制方式、平仓方式和期货大同小异。因此,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 的欺诈宣传。”说是做现货原油,原油是国家管控物资、战略物资及危险品,我都没看到原油是什么样的,我买的原油在哪里呢?现货原油怎么交割?请问自然人怎 么储存原油,国家允许自然人储存大量原油吗?而证监会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在国家的三个政策解读中也说到了: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 应该是100%的交割。 7 剥夺投资人知情权,涉嫌变相代课客作 广西银河以网络开户,无纸质凭证为由,索取本人身份证 及银行卡信息,在本人没有见过《客户开户协议》和《风险揭示书》,没有亲笔签名的前提下,代为开户。这种行为属于变相代客操作,同时这种开户具有任意性, 在一个涨跌无限制,20倍以上高杠杆、全天22小时的连续交易中,开户第二天就让我操作,在所谓“百里”老师的指令下做单,以“资金达不到要求;不按老师 指令操作就踢出团队”为威胁,要求我们完全听命于老师,更是变相的代客操作,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在老师的指导下短时间亏损13万元,也跳脱不了老师(个 人代理:手续费点差等返佣、对赌头寸)与交易所合谋,骗取客户钱财的嫌疑。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 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 市交易。责成市场开办者只允许与所交易商品有关的上下游生产、流通企业入市,已入市交易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企业待其持有的合同交割或了结后退市。最长不 得超过一年。禁止新的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为追逐不正当利益,广西银河对于开户者无任何审核手续,只需提供身份证,大规 模发展引诱自然人入市交易,对抗国家政策法规。 广西银河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广西八点半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你能回答下面的问题吗?如对本文心怀不满,请对下列问题作一明确的书面回复。 1证明平台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期货经营公司; 2证明平台现有石油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不同; 3证明平台使用的是国际电子实盘,每天开盘价与国际市场价完全一致,每天的盈亏交易额通过美元汇率兑换成人民币结算。 4证明平台没有利用杠杆大于20倍以上的虚拟资金与客户对赌。广西银河只得了一点手续费和延期费,平台上客户发生的的巨额亏损另有实体依法建帐,财务资料健全; 5证明客户的资金是是第三方(银行)托管,而非银证转账。 6证明平台有现货实物仓储和现货实物交割,并有功能齐全的交易市场实体和完善的物流公司配套服务。 由于交易是非法无效的,涉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加上交易过程不透明。骗子也有一个强大的团队,且分工配合精确,几个月就变换一个聊天室。本人强烈要求相 关职能部门给我主持公道,公司全额赔偿我的损失,将涉案人员绳之于法。在此,我以自己的血的经历揭穿广西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88号会员单位广西八点 半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吸血骗局,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尽早取缔非法平台,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归还我被骗的损失。希望广大网民以我为戒,不再上了骗 子们的当! 文章转载:http://www.ymhbdl.com/caijingzixun/176503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