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即使为了追债,债主们也不能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追债还钱,温州众艺鞋厂厂长就成为了这样的债主,下面是当事人的说法。 我是死者吴海平的朋友,吴海平与温州众艺鞋厂厂长有生意上的往来,因为生意不顺,欠了该厂厂长1万元的鞋包款费。2014年8月31日,两人曾发生冲突进了警察局,因是经济纠纷问题,警察不予以处理。出了警局后,温州众艺鞋厂厂长就伙同数人强行将吴海平关在该厂4楼办公室,逼迫其马上还钱,不还钱不准离开办公区一步。当时,吴海平当着厂长的面打电话四处跟朋友借钱,但是都没有借到。因为还不上钱,吴海平被温州众艺鞋厂厂长非法拘禁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只看到横尸在众艺鞋厂楼下的吴海平尸体,我们不知道他是因为逃生坠楼,还是被逼跳楼,或者是被人给抛下楼的,我们已经无法从他的口中得知。 我的朋友吴海平走了,留下了3岁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无处伸冤。而温州众艺鞋厂厂长为了1万元钱草菅人命,从有理变成了无理,如此讨债,实在不该啊! 文章转载:http://www.mhcm.net/html/70-19/199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