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贵州省金沙县高坪乡金桥煤矿违规采矿侵害全体村民权益

      白云村委会违规征地以及高坪乡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反映      反映人:贵州省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炉火组全体村民      被反映人:金沙县高坪乡金桥煤矿      被反映人:金沙县人民政府     被反映人:金沙县高坪乡人民政府,     被反映人、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委会     反映事由:采矿侵权、违规征地、政府不作为    反映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责令金桥煤矿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村民的损失;     二、请求依法责令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委会退还违规征用村民的土地,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三、请求依法责令金沙县政府、高坪乡人民政府立即处理白云村炉火组村民反映的事实情况,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具体事实情况:    一、金桥煤矿违规采矿侵害村民利益,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2003年,贵州省金沙县高坪乡人民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引进浙江商人投资兴办的金桥煤矿。金桥煤矿建设、投产过程中,由于受到县、乡、村、级领导的袒护,矿方是无忌惮飞违规开采煤矿严重侵害炉火组村民的权益,侵害主要事实如下:    1、强制搭用村民筹资、投工、投劳建成的民用电(当时不属于供电局)。    2002年农网改造和2008年雪凝灾害后恢复重建,由于交通原因,都是由村民按责任到每户筹措资金,每户用数百个工程才建成的供电线路,但矿方未经村民同意,强行搭用,拒绝作出补偿,强行用电至今。2008年秋,村民杨光才不准矿方再次搭电,被矿方打伤并割断左手食指致残。    2、强行占用原14户村民自建的公路扩建运煤。    炉火组的公路是当地农户按人口计算,用责任地、自留地、互相调换,利用人工三冬两春才挖出来的自用公路,矿方强行占用该公路来运煤,同样也没有给炉火组村民补偿,并且把路面压坏不作修复,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出行。    3、强行砌围墙,侵占全组村民原有的出行通道,排水沟渠不做赔偿。    由于该矿区位于十多户人家坐落的寨子中间,有多条人行通道、排水沟渠,乡、村领导在丈量稻田收回时,不但对其中共有人行道5条,宽2米,长度共约1000米的人行道,沟渠两条宽1.5米、长度约600米面积未作丈量,甚至田埂也未作丈量,其强占面积约6亩田地到今,一直不作任何赔偿。    4、强行占用王正法的责任稻田和土,原宅基地等约3.5亩,进行矿区建设使用。    金桥煤矿既未取得的征地手继,也未作征地赔偿,强行占用农户王正法家承包地来建设采矿设施,至今矿方不作任何赔偿。    5、2011年12月2日,矿方采取黑恶势力手段等,对维权要求补偿的王国举及其无辜的家属明先、严军、王正敏和厂外玩耍的未成年人龙正伟进行毒打。p> 6、矿区倾倒生产垃圾和扩建公路,损毁多处粮田及灌溉设施。    从2003年起,矿方扩建公路和倾倒垃圾损毁蓄水堰塘一座,灌溉沟渠约600米,影响灌溉面积约25亩,矿渣掩埋土地约6亩,阻断、损毁耕种道路导致(刘锡平、王国举、王国正、杨泽光等户)弃耕面积约10亩,矿方的行为严重污染当地的环境。    7、金桥煤矿从2003年开采以来,使用炸药进行开采,损坏农户房屋,引发地质灾害严重。    1、 金桥煤矿采用爆破方式开采,导致许多农户房屋地基下陷、墙面破裂、垮塌,土地开裂缝和下陷大洞,3个养殖水池受到破损,8口水井全面无水,给一百多户人家生活用水造成困难。现在因房屋受损,造城危险, 和对今后无水生活无法居住的农房有、李永付、李海、李开孟、张登山、余凤阳、余凤明、余凤海、余飞、罗玉明、罗飞、王昌义、王国礼、王正团、王正建、陈天才、何宣华、何宣富、何宣林、矿区周边受到严重污染和噪音有王国强、王国正、王国素、王正休、王正兴、王正伟、王正富、王正玉、杨进、王正阳、王正军、安文毅、安文筑、王正文、王正学、王正江、王天金。    二、金沙县高坪乡政府白云村委会违规征收村民土地    贵州省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炉火组原住三十多户人家,地处偏僻、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的偏远山村。2003年,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当地政府决定将引资项目建在高坪乡白云村炉火组,波及到占用村民土地问题,高坪乡政府和白云村委会在未取得上级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情况下,擅自以3000元/亩的土地补偿价格强行征收十多户村民近20亩粮田,白云村委会并将土地以本盈利按35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矿方;因村民不同意违规征收土地,乡、村领导威胁说:“如不同意转让,政府可以强制收回农户土地,你们一分钱也别想得到”。由于农户不懂政策和法律,没有维护自已的权利的意识,被迫将自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村、乡两级处理;由此可见,高坪乡政府和白云村委会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合法权益。    三、高坪乡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    以上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从2004年开始,村民曾数百人次到省、地、县有关部门上访,但都是批转当地政府处理,但当地政府总是采用压制和拖延的方法,欺上瞒下,将村民的合理诉求拖至今日十年    1、2011年11月8日,因村民强烈反映,高坪乡政府派调查组入村并承诺,20天之内调查处理完毕,可是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2、2011年12月7日,村民到县政府受到信访局领导接访。罗局长致电询问高坪乡的处理情况,高坪乡党委书记电话回复称:“正在开会研究,与矿方协商后过两天就给村民处理清楚”。可是至今仍未处理。    3、2011年11月22日村民王国举、王国强、王国财、杨泽光直接找矿方协商,要求矿方补偿占用公路的土地补偿等,矿方拒绝补偿后,导致村民堵路维权。被当地民警以虚假材料上报批准处罚以上四人行政拘留。(附行政复议申请书于后)。    4、对于矿方采取黑恶势力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维权村民,经多次报警后,当地派出所迟迟90分钟才赶到现场,高坪派出所对矿方的黑恶势力行为不予追究(具体经过12月7日曾交有材料给金沙县公安局祝兴辉副局长)。    5、2012年1月16日高坪乡调查组对村民到金少县委政府的上访材料向县委政府进行虚假回复,以侵害不存在或已经处理为由向村民宣读调处间见书,引起村民强烈不满提出质疑,调查组称:还要进一步调查和请示领导。(质疑意见祥见附件2,村民的复议申请书)。    6、2012年2月21日,村民何宣富因矿方从2003年冬天损毁蓄水、堰塘排水沟渠,并从2007年起用塑料管将堰塘少量的存水长期取到矿上使用,使1.2亩稻田被迫弃耕,要求处理补偿长期得不到解决,无可奈何之下才用刀砍坏矿方抽水的塑料水管,2012年3月15日,高坪乡派出所不分青红皂白,以损害公司财物为由用虚假的材料报县公安局批准拘留。    7、高坪乡所有的公路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是各村民共同投工投劳修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有关法律规定,地方矿产资源、地方人民也有财产权,地方政府和矿方又给人民是什么好处?    8、高坪乡当前白油公路在国家中央政府帮助下修建好的白油公路,可现在是全面成了垃圾工程,希望上级政府和社会广大媒体来看一看。    9、我在2014年5月28日到贵州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国土厅再次上访,省国土厅工作人员给我说,金沙县人民政府和高坪乡人民政府返回来的结果,说我反映的情况不是事实,有实际现场在,还有人民群众在,大家都可以到现场去看看,走访调查。    10、2013年9月28日我到贵州省国土厅上访,他们把我们的材料在次返回地方政府,到现在如今地方政府怎么不给我们一个书面处理结果,2014年4月1号我向贵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映诉求情况,巡视组怎么把我们的材料返回给高坪乡政府,是否合理合法原则性?请大家看看地方政府部门当前给我们的回复是否合理合法。    11、我乡是个落后的乡镇、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水、电、路、和农村50年60年70年80年代的老生活用房屋改造工程都没有全面完成改善,在2013年5月1日起金沙县人民政府实行全县、乡村人死火化政策,要求农村全面规划公墓,每个公墓叫老百姓上交500元到800元,我们农民山多地多,请问上级政府,我们地方政府这样做是不是否合理合法?整个毕节地区共7个县、织金、纳雍、威宁、赫章、黔西、大方、金沙、其他6县都没有实行人死亡火化政策,为什么我们金沙县要全县实行火化政策?    12、2007年矿方给我们的生活用水一直都不正常而起水源不卫生,水池水源未经过任何消毒措施,让我们长期使用坪房上的水为生活用水,饮用水极其不安全,希望上级政府给予重视!金桥煤矿在开采其中破坏了几百年以来的古庙一座,要求矿方修复。    13、高坪乡政府当前给我们老百姓的答复说,金桥煤矿开采以来,占用村民土地是合法的,没事违法违规情况,为什么在2010年1月5日金沙县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公布,为什么有金桥煤矿违规征地罚款记录,请问上级有关政府这个问题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2014年4月1日我向省委第三巡视组反映诉求情况后,金沙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来的这条信息在网上怎么又删除了?    14、地方政府在煤矿正常生产时,不给我们人民群众作处理,现在煤矿停产了又说无法处理,请问上级政府,我们受到的伤害现在找谁说话?综上所述,金桥煤矿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横行乡里、为害一方多年,其行为严重破坏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不但构成民事侵权、行政违法,还涉嫌犯罪;高坪乡白云村委会,作为村民代表机构,理应为村民维权,但却与金桥煤矿沆瀣一气,违规侵占村民土地,共同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高坪乡政府作为管理一方事务的国家机关,理应为民作主,排忧解难,即时化解矛盾,但却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金桥煤矿及高坪乡白云村委会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袒护,对于村民的合理表达诉求采取不理、压制的作法。    中央一再强调,加强做好各项民生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放在群众最关心问题和切身利益上,切实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农民的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乡村,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显然,金沙县高坪乡人民政府、高坪乡白云村委员的种种作为与中央的精神背道而驰,让村民心寒、绝望,甚至于走投无路;虽经无数次的上访,全体村民仍然坚信明镜高悬,上级政府定会体察民情,为民作主、伸冤,给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村民多次到省地县乡反映上访8年, 材料反回地方政府没有处理结果, 地方政府官员太黑,所以,特向上级政府社会广大媒体反映关于金桥煤矿违规采矿侵害全体村民权益、白云村委会违规征地以及高坪乡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恳请上级政府给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炉火组全体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让全体村民有一条活下去生路    请求社会广大媒体广大法律爱心人士的帮助    此致社会广大媒体广大法律爱心人士    敬礼!余飞 王正发    反映人:金沙县高坪乡白云村炉火组村民    村民代表人 :余飞 电话:15902662119    受到金桥煤矿地质灾害、污染、无水、土地占用等全体村民要求处理意见方案   1、 要求金桥煤矿在2003年开采以来用低价占用全体村民土地做作出补偿,请政府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法47条规定做出处理结果。    2、 14户人家自己修建使用的公路被金桥煤矿占用运煤使用,要求矿方作出赔偿。    3、 金桥煤矿占用农户的土地同时,占用了全体村民出行的道路共5条,宽2米、长600米、要求矿方作出赔偿。    4、 从2003年起、矿方扩建公路损坏全体村民蓄水池一座、灌溉沟渠约600米长、宽1米5、影响灌溉面积25亩、矿渣掩埋土地约6亩、阻断损毁耕种道路导致(刘锡平、王国举、王国正、杨泽光、)等户弃耕面积约10亩、要求矿方作出全面赔偿。    5、 住在矿区周边村民在生活受到污染和噪音、怕对今后无水生活、要求金桥煤矿拆迁有:王国强、王国正、王国素、王正休、王正兴、王正伟、王正富、王正玉、杨进、王正阳、王正军、安文毅、安文筑、王正文、王正学、王正江、王天金、王国举等人。    6、 金桥煤矿上山到观音庙村民受到金桥煤矿地质灾害、房屋土地、水源受到严重破坏危险(其中包括:三个养殖水池)房屋和水源受到严重危害、对以后生产生活带来困难、由此要求矿方给予拆迁补偿有以下人员:王昌义、罗玉明、罗飞、李永福、李开孟、李海、张登山、余凤海、余风明、余凤杨、余飞、王国礼、王正建、王正团、陈天才、何宣华、何宣富、何宣林。    8、金桥煤矿在开采其中破坏了几百年以来的古庙一座,要求矿方修复。    村民代表:王正发、余飞    文章来源:http://www.vitamonbile.com.cn/news/shehui/2015-08-17/5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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