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井神股份隐匿屡上污染“黑榜”等敏感信息

 消费日报网讯6月9日,《经济参考报》以《井神股份IPO独立性存疑》为题对井神股份未披露中盐淮安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等情况进行了报道。6月10日,证监会发审委在审核通过井神股份首发申请时特别要求:补充说明未披露中盐淮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盐淮安公司等关联方及相关关联交易的原因等并请保荐人出具核查意见;进一步说明解决可能面临与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盐集团”)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   《经济参考报》进一步调查发现,井神股份报告期内还存在多次贿赂当地环保部门官员、屡登污染黑榜等问题且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信息披露涉嫌违规。此外,井神股份控股股东频发腐败案件。  频繁贿赂环保官员 屡次登上污染黑榜  井神股份在其招股书中称,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工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但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污染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排放标准。  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井神股份报告期内存在边行贿环保官员边污染环境的事实。今年1月29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的《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诉王俊浪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淮法刑初字[2014]第0323号)显示,2011年上半年至2013年3月,被告人淮安区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各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督监测)负责人王俊浪先后3次收受井神股份运营规划管理部副部长吉某6000元,为该公司在环境监测方面上提供了关照。此外,2012年5月,井神股份要上实施年产30000吨小苏打项目,需要环境监测。该公司牛某请被告人王俊浪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该给予做项目的环境监测,并因此向王俊浪行贿了10000元。  环境监测站本来是守护环境的重要职能部门,最后竟沦落成重污染企业的“保护伞”。记者注意到,井神股份在行贿环保官员的同时,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屡次登上环境污染黑榜。2012年6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全省13个省辖市通报了24家在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井神股份的前身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位列其中。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指出,被通报企业大部分治污设施运行效率低下,要求这些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整改方案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且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  2013年12月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2013年11月生态环境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井神股份子公司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当月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天数多达14天,最高超标15.83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014年10月15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2014年第3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超标企业名单》中,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因废气中烟尘超标0.3倍再上污染黑榜。无独有偶,井神股份第二分公司(此次上市募集资金重点投向公司)也因废气中的氮氧化物超标0.4倍而“荣登”此次黑榜。      文章来源:http://www.xfrb.com.cn/news/2015/06/12/143407807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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