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侵权对我造成巨额损失

状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侵权对我造成巨额损失
 状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侵权对我造成巨额损失
       2013年4月19日,经巨宝庄镇四十二号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镇政府同意,丰镇市公证处公证,我从四十二号行政村前三十六号自然村共34户村民手中,以每亩63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50亩,流转期限截止2027年12月31日,流转费共94.5万元在公证后的第一天已全部兑现给农户,我流转土地的目的是为了与别人合作搞草业、育苗及观光生态园。10月17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镇政府强行从我流转地内动用吊机、挖掘机栽立高压电杆12根(南北占地500多米,东西占地15米,总面积约7500多平米,合11亩多)。镇党委书记说:“高压电线下完全能够耕种,不算占地面积。每根电杆补偿150元,加上碾压耕地,共补偿2万元”。
鉴于这种情况,以下几个问题请给予答复:
1、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镇政府强行从我流转地内栽立高压电杆,镇政府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告知权?如属侵权,谁为此负责?
2、高压线下是否能够继续耕种和栽植苗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因为流转地中被强行栽入电杆,造成项目规划无法进行,我的合作伙伴因而退出合作,造成整个项目实施计划全部落空,直接造成我每年损失100多万元(每年流转金6.75万元以及全部流转金94.5万元的利息和项目利润50万元左右),整个流转期损失一千多万。何时何人再愿与我合作,难以落实。这些损失由谁来赔偿?
   上述问题,请给予答复。请有关单位给予关注。  http://www.tsjbwqzy.org/Item/Show.asp?m=1&d=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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