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靓号”设最低消费 河南联通涉嫌变相捆绑销售 联通公司下发一新规定,“靓号”被限制了最低消费。 机主李先生、彭女士投诉中国联通公司,2010年在中国联通郑州分公司办理的合约机两年合约期限到期后,变更为46元3G套餐,却仍然受限消费。 联通公司在未经机主许可的情况下被“升级”限制最低消费126元。中国联通郑州分公司下属一营业厅工作人员称,在2011年省公司下发一新规定后,公司系统统一默认了“靓号”的最低消费。
两年合约已到期 套餐变更不由己 “本来在联通购买的合约机合约计划到期后变更为46元3G套餐已够使用(因信号不太好号码不准备常用),但联通公司却以此类号码为靓号,限制最低消费126元。” 机主李先生和机主彭女士对此十分不解,“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 所谓“靓号”只是一个主观概念,不能由联通单方面说了算,而为“靓号”设置最低消费,则涉嫌变相捆绑销售,“为什么靓号就要规定最低消费?这不是霸王条款,强制消费吗?再说,我们的合约已经到期了,为什么还要限制最低消费?” 机主彭女士曾多次通过营业厅及10010客服人员咨询,想把自己的226元3G套餐变更为46元或者66元套餐,但均被告知合约计划虽然到期,但号码尾数是AA类型的号码,属于“靓号”,必须限制最低消费126元。彭女士在无奈之下只能按照联通公司的规定进行变更使用。 机主李先生于2012年10月29日通过郑州市郑东新区CBD联通营业厅将226元3G套餐变更为46元3G套餐,业务办理完后,业务受理员提示机主李先生核实业务受理单上的客户姓名、已变更套餐类别及手机号码三项信息后,并在业务受理单上特别注明‘次月生效’字样。 让人气愤的是,河南联通公司却在11月份账单上按照最低消费126元的收费标准进行扣费,消费不够126元的要补扣。记者在机主的业务受理单上看到一条款‘靓号最低消费(在用)’,在机主打印的话费单上显示有一‘调增减项’23.4元,为补收金额。 李先生认为这种情况属于联通公司强制消费及乱扣费! 在此期间,李姓机主通过联通客服10010查询获悉,合约计划两年期限到期后,套餐可以变更低套餐。 机主2012年11月已经在使用46元3G套餐,当月已经消费102.6元,但为什么还会有补收话费23.4元呢?经查询得知尾号7366属于“靓号”,号码限最低消费为126元,因当月的最低消费没有使用够,才补收的话费。 尾号7255机主通过10010查询却被告知,尾号7255属于“靓号”,变更套餐只能选择126元套餐或者126元以上套餐。 之后10018VIP客户专线的专属客户经理称,此号码为靓号限最低消费126元,想变更低套餐需向省公司申请取消最低消费后才能进行套餐变更。并表示,变更低套餐应该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