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王府井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出售品利葡萄籽油邦氏葡萄籽油未标注质量等级

    成都王府井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追踪报道    出售葡萄籽油未标等级 成都王府井稳起不给说法    □动态:消费者投诉以来已过17天,成都王府井始终未给出“说法”    □追击:成都工商执法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品进行现场取样    □《葡萄籽油》国标规定:未标等级的葡萄籽油直接判不合格    2012年12月20日,消费者王先生向本报投诉成都王府井总府店销售的进口 “品利葡萄籽油”、“邦氏葡萄籽油”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    本报2012年12月25日以“成都王府井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为题进行了报道,2012年12月28日,本报第二期报道中王府井方告诉记者已有相关部门介入,但未就王先生的投诉做出任何回应。    报道刊发后,本报将这一事件以书面说明的形式发给了北京王府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    从2012年12月20日王先生投诉到2013年1月5日,转眼已过半个多月,2013年1月5日上午,在王府井集团仍未回应的情况下,本报主动联系了对方。    对方负责人表示,已经电话通知成都王府井总经办有关人士对此事进行解答。直到5日下午,成都王府井一直未与投诉人或本报记者任何一方联系,王先生期盼销售方给出一个回应,销售方就是“稳起”。    工商现场取证    1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成都市王府井总府店负一楼超市,见该超市还在继续销售“邦氏葡萄籽油”。    在成都市王府井总府店迟迟给不出一个答复的情况下,记者将此事反映到成都市工商局春熙工商所。    考虑到投诉人举报的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食用油,春熙工商所高度重视,该所蔡所长决定马上抽调3名执法人员与记者一同前往成都市王府井总府,对王先生投诉商品进行现场取证、采样。    上午10点40分,记者随同春熙工商所3名工作人员来到成都王府井超市现场,由于没有见到“品利葡萄籽油”,工商人员对仍摆在货架上销售的“邦氏葡萄籽油”进行了现场取证——购买2瓶“邦氏”两款不同计量的葡萄籽油产品用作送检样本。    在记者与工商人员来到超市取证时,王府井公司质量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李蕊随后也第一时间赶到。    未标等级不为过?    对于国产、进口葡萄籽油的判定标准,李蕊做出的解释是,国产葡萄籽油按照《葡萄籽油》国家标准判断,进口食品只要符合进口国标准经过了检验检疫后、卫生等检查后就属于合格产品,能在中国上市。    但她却未提供进口产品是否需要依靠中国标准来执行的说法。    李蕊称,她专门就此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后,进口‘葡萄籽油’未标注质量等级的做法并不为过,不能将该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但她不能提供有关部门对此事的权威解释。    标准规定未标等级不合格    在取证过程中,记者无意中见到货架上另一款国产葡萄籽油,其背部的产品说明栏标注了产品质量等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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