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销售进口葡萄籽油未按我国标准标注质量等级涉嫌不合格

    成都王府井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    “难道王府井销售的进口食品就可以不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吗?”    日前,成都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028-86673222投诉,称他在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购买了两瓶不同品牌的进口葡萄籽油后发现,两款产品均未按照我国葡萄籽油标准标注质量等级。    按标准规定,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属不合格产品。    他多次向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反映这一情况,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投诉王府井涉嫌销售不合格进口食品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11月19日在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进口商品柜购买了一瓶“品利葡萄籽油”、一瓶“邦氏葡萄籽油”。买回去后却发现,两款产品标签上都没有标注质量等级。    按照《葡萄籽油》国家标准GB/T22478-2008的判定规则要求,必须标注质量等级,而未标注质量等级则按不合格判定。    王先生说,为进一步确认自己购买的两款产品是否属不合格食品,他咨询了一些业内人士,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管是进口食品还是国产食品,产品标准中有质量等级的必须标注质量等级。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葡萄籽油在我国有国家标准(GB/T22478-2008),该标准也明确了产品的质量等级。    王先生认为,被投诉的两款葡萄籽油在其标签上也应当标注质量等级。    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于是,王先生向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反映了这一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调查后才能确定该产品是否违规。    回复目前还在等商家提供手续    12月7日,记者来到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一位负责商品质量的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产品是中间供货商提供的,且出具了相关手续和卫生证书。    至于两款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是否属不合格产品,她在接到王先生的反映后,也咨询了质监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在报关地咨询。    于是,她让中间供货商尽快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    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等结果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成都王府井百货商场的任何答复。    本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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