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县晏阳镇信用社非法处理贷款抵押僰王山镇街村居民叶启光房产

    四川兴文县信用社非法处理贷款抵押房产    “我把房产证抵押给信用社贷款,我把款还完了,信用社不仅没有还我房产证,而且还把我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5000元就处理了”,年近70岁的叶启光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在兴文县采访时再次看到曾经求助过本网的兴文县僰王山镇街村居民叶启光。    四川省兴文县僰王山镇街村居民叶启光于1995年12月向兴文县晏阳镇信用社信用贷款5000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1996年1月叶启光又用位于兴文县僰王山镇街道的本人住房一套向兴文县晏阳镇信用社抵押贷款10000元,总共贷款15000元用作经营生意周转。    后来由于生意经营不善全部亏本无法按时还款,只得出门打工还款,同时,将公房及住房钥匙交给邻居刘淑昌叫其代看。    贷款人叶启光在外出打工期间也委托了在家的僰王山镇妇联亲戚许联珍帮助到兴文县晏阳镇信用社逐月支付贷款利息。    2012年6月3日,叶启光回到晏阳信用社还清了全部贷款和利息后去信用社办公室取回房产证时却被该信用社主任告知房产证已被邻居刘淑昌领走。    叶启光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自家贷款的房产证被抵押在信用社也会被别人拿走?    经过再三追问才被告知是时任晏阳信用社主任陈小波和副主任师世筠不知以什么原因私自将价值几十万元的房产以帮助还5000元贷款就处理给了兴文县僰王山镇街村居民刘淑昌(女)。    如此低价处理是何原因?还是二位领导和刘淑昌有什么特殊关系能将贷款人叶启光的房产证轻易卖掉?    带着这些疑问,叶启光找到了兴文县信用联社,县联社领导却相互推诿,一直不予接待,最后叶启光花了近一周时间才找到现任兴文县僰王山镇信用社(原晏阳镇)主任罗小平为其写了一个房产证被刘淑昌领走的证明材料。    并被告知要处理这个事情要兴文县信用联社的领导出面才能处理。    记者得知此事后于2012年8月采访了兴文县信用社分管副主任罗念,罗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叶启光房产证被晏阳镇信用社非法处理给了刘淑昌的事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而且承诺在10天内给当事人叶启光一个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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