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云山、广东佳宝果力沛等品牌酸枣糕未标注“糯米纸”原始配料涉嫌违法 从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到最近的南山致癌奶粉,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近期,当代商报接到消费者举报:江西齐云山、广东佳宝等企业生产的酸枣糕系列产品存在“配料表中未标注糯米纸的原始配料”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对此,本报十分关注。
“糯米纸”未标注原始配料 10月13日,消费者周先生(化名)向当代商报举报:他在长沙邻里生活超市蒋家垅店购买了一些齐云山牌南酸枣糕。 回家后,周先生无意中发现,齐云山牌南酸枣糕产品标签配料表上标有“糯米纸”。从事食品行业多年的周先生查阅国家相关法规后,认为糯米纸应该标注其原始配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等)。 隔天,他在当地超市中又发现佳宝果力沛牌的野酸枣糕也未标注其所用的糯米纸的原始配料。周先生认为,齐云山、佳宝果力沛等品牌酸枣糕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他希望媒体介入,曝光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当代商报立即派记者展开调查。10月14日,当代商报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蒋家垅的邻里生活超市,在食品区,找到了周先生举报的齐云山、佳宝果力沛牌酸枣糕系列产品。 随后,当代商报记者又在家润多、新一佳、家乐福、麦德龙、步步高、大润发等众多超市,发现均有齐云山、佳宝果力沛牌酸枣糕出售。
“糯米纸”不是可食用包装物? 10月18日,当代商报就消费者举报齐云山牌南酸枣糕、佳宝果力沛牌野酸枣糕存在“配料表中未标注糯米纸的原始配料”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致函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采访。 当天下午,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给当代商报复函,称“本报仅凭某‘专家’的观点,认定糯米纸是‘可食用包装物’是完全错误的。糯米纸作为一种配料在齐云山南酸枣等果糕产品中所起的作用是缓释口味、调整口感。目前没有任何法规、标准明确界定糯米纸是‘可食用包装物’”。 而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当代商报记者多次电话采访其工作人员,却总是装聋作哑、不理不睬。直至本文截稿,该公司没有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