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长春吉大一院乱收费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不对

我家是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的。我父亲2018年4月20日急诊住院长春吉大一院。确诊壶腹周围癌。住院检查 打针。4月25日办理出院。在医院花了近一万元。转诊吉林医院不给办,所以只是急诊入院。出院后21个工作日取的病历报销。只给报百分之20。问当时办工人员:重大疾病,而且是急诊,为什么只报百分之20?他说在他这报就是百分之20。不在这报就回当地报销! 由于医院21个工作日才能打病历的规定, 距离出院已经超过一个月,回当地农合也已经无法报销,所以只能在长春吉大一院报销。这与我们交的新农合享受的权益不符。请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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