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河南省南召县董店村中慈徳源希望小学课间休息时,一女同学在楼梯上被其他同学撞倒,头部太阳穴磕到楼梯栏杆上。事发后,校方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错过最佳救助时间,最终致该同学于10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南召中慈德源小学发生校园意外 造成一人死亡
本网在实地调查走访中了解到,死亡的学生姓谷,家住城郊乡北沟村,今年10岁,是家中独生女,在董店村中慈德源希望小学读四年级。
5月11日,死者亲属告诉本网:“5月9日上午9点左右,课间休息时间,同学们在嬉戏打闹时把孩子绊倒,头部磕在楼梯栏杆上后被同学扶起来,当场就说,自己感觉有点恶心,想吐,并告诉老师,没有得到重视。事故发生后谷同学又坚持勉强上了两节课,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学校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通知学生家长。中午时分,谷同学母亲接她放学时,发现孩子身体不正常,存在有严重呕吐的现象,立刻将孩子送往南召县第一医院。经检查发现该伤者病情严重,直接转到南阳市中心医院。由于送到医院时间较晚,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于5月10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
就此事,5月12日,本网工作人员来到南阳市中心医院一号楼八层神经外科。据护士站工作人员介绍:谷同学由于在学校摔伤,家长接回家后发现孩子呕吐,头上有一个血包,5月9日从南召县人民医院送往我们科室,诊断意见:右侧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右侧颞骨骨折、右侧颞顶部头皮肿胀,由于错失了最佳治疗时间,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死亡当天正是她的生日(5月10日)。
南召县董店村中慈徳源希望小学詹校长告诉本网:此事是一意外,因为两学生相撞,当时没有什么症状,原以为没有什么事,就没有通知家长,后来发现了已经晚了,此事已上报乡政府,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也向南召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上报。
根据《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针对此事,本网致电南召县教育体育局赵局长,多次拨打赵局长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发出短信也未回复。
随后,本网电话联系城郊乡党委李书记,李书记称:在开会,语后挂断通话。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