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15号早上9点多宫缩腹痛去人民医院就诊,并说明腹痛开始时间,说明宫缩持续时间,医生开了一系列检查,检查过程中还在宫缩,但因为中午医生下班,胎监是下午进行的,做完检查后医生草草说我没有宫缩,当时我再次强调我腹痛的厉害,但医生并没有进行任何处置就让我回家,当时我想肚子都疼成这个样子了,却说没事让我产生了质疑。3月17号再次腹痛并伴有宫缩去了妇幼保健院,医生当即建议我住院保胎治疗但通过内检发现我宫口已开,胎周太小要求我转至人民医院,胎儿于晚上9:37分分娩,立即转入重症监护室,住院23天,出院医生建议康护治疗!像这样不负责任对生命极端不负责任。与医院协调却一味推卸责任!协商无果!但我们势单力薄,他们这种沟通处理方式完全是欺负老百姓!对于自己责任完全没有承认,对于病人家庭也没有安抚!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如何肩负全市生命健康卫士的重任?请大家主持公道。请相关部门能主持公道。医生本就是理解并听取患者诉求,但对于主诉却置若罔闻,出现问题逃避责任!对于患者家庭经济和精神完成了严重损害,对于孩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伤,竟然连赔偿的态度都没有,一味偏袒责任人!这样的协商完全没有意义,医患关系必定紧张!职能部门得为民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