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江西省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迟迟不跟我签劳动合同

本人于2016年12月成功应聘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当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后签署聘用合同,结果在2017年4月中旬发现自己怀孕,立即告诉医院分管领导护理部主任殷凤莲,之后就不给签合同,并告诉我叫我生完再来上班,因为不懂法律,就回家了,于2017年12月生产完。医院也遵守了当时的约定,于2018年3月底打电话叫我回来上班,于2018年4月底和我签署聘用合同。我想说的是,我当时在医院工作已经不止三个月,将近四个月,试用期已经过了,医院为就是不给签合同,以至于我没有享受到产假以及浦乳假,现在我宝宝5个月,每天真的很累,还要上夜班!如果可以,我希望医院能补我应有的产假以和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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