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河北成安县二中乱收费有偿补课之风屡禁不止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教育作为国家之本,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导致很多家长不惜代价,只为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然而,学校乱收费,有偿补课之风屡禁不止,课堂上不讲重点,只为收费后补课再讲,老师有偿补课危害极大。《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规予以保障,《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近日本报接成安学生家长反映,成安县第二中学西校区存在向每个学生收取课外书本资料费、补课费每个学生一卡通556元,没交一卡通606元。成安县主管部门教育局、应当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监督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