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脚长了一个鸡眼,疼痛难忍。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到该院治疗,骨科医生陈**给我检查后,叫我到住院部接受治疗。住院部三楼的一位身高1.72米的医生把我领到治疗室,他看了伤口后说已经感染了,剁了一下伤口,我说很疼;请这位医生打麻药缓解疼痛,钱再补,本人因脚长了一个鸡眼,疼痛难忍。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到该院治疗,骨科医生陈**给我检查后,叫我到住院部接受治疗。住院部三楼的一位身高1.72米的医生把我领到治疗室,他看了伤口后说已经感染了,剁了一下伤口,我说很疼;请这位医生打麻药缓解疼痛,钱再补上。过了一会,这位医生找到两针麻药,哪晓得两针麻药打得都钻心的痛,我爬到病床上不断地呻吟,持续时间达2分钟。我感觉这位医生立即就开始动手术,我马上意识到不对头,看到脚底很多血,叫这位医生立即停止手术。我忍着剧痛找到这层楼办公室主任评理,当时主人不在,是一位“王”医生帮我把伤口处理好,我才得已离开。过后我向重庆市卫生局投诉此事,并给三二四医院办公室写过信,未答复。只有重庆市卫生局建议我直接找这家医院。我想这是部队医院,相信会尽快处理好。于是我带上有关资料于5月20日到该院信访办,询问收没收到我的投诉信,她们说没收到。信访办的人叫我先找住院部张主任,我只好来到住院部找到张主任,详细讲了5月11日上午在该院看病的经过。张主任叫我等消息。2010年5月31日我再次来到三二四医院信访办,把投诉信及相关资料交到一位“董”女上手上。她态度及为不好。我在医院作为病人,认为蒲渝医生没有正确打麻药,并且不闻不问未不等麻药起作用就动手术,对病人的痛苦置之不理,良心何在!医德何在!使病人精神和身体受到损伤,至今想起都后怕。现特此申请有关部门调查此事,相关资料传上。本人申请赔偿精神损失及身体损伤费2000元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