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9月在位于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南苑商业楼2号楼306室的 “四川艺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缴纳了孩子学习书法20节课的学费,当时课程安排在周一下午,校方开具给我的收据上也有注明该上课时间是周一。在正常上了5次课后,校方突然通知由于学校的原因,课程时间要调整到周日,我当即表示周日孩子已经另有安排无法前来上课,因此只能将未上的15节课退费了。但校方一直不肯退费,且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多次到学校希望协商解决,向校长要不拒而不见,要不就态度蛮横无理。 转自:http://www.315sc.org/news.asp?id=15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