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幼儿园女教师无证驾电动汽车装载学生 被罚2.1万

心可真大!无证驾驶电动汽车装载学生!这名幼儿园女教师摊上事了!4月2日16时10分,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湖南中队在临川区湖南乡鹏溪村至农科所路段巡逻时,查获一起幼儿园女老师无证驾驶电动汽车装载学生的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经司法鉴定,此无牌照电动汽车符合汽车的定义,并且符合汽车范内的纯电动汽车定义,属于机动车范畴。依据交通安全法,抚州市公局交队直属二大队执法时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