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04.30委托链家中介购买位于市金霞大道西侧法院小区3栋501房,长沙链家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宣传:链家APP中关于房屋介绍如下,权属抵押:两证在手没有抵押,实际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2、承若:链家中介员工曾余超在链家APP中明确告知核实房屋70产权,实际只有50年产权 3、:链家中介员工曾余超给了一份假的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本人无意之间从承租人得知他不清楚有这件事情, 后链家中介员工曾余超又给我一份真的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文章转载:http://www.yzzzp.com/a/yizhouzhiping/2018/0123/9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