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晚上约10点左右,因哭闹咳嗽呕吐发烧,患者彭诗婷在家人的陪伴下进入南华附一医院儿科接受治疗(肺炎),按照医生建议,我们积极配合医院方对小孩实施诊治;4月28日至 4月30日,患者略微发烧(基本在38.3°C以下),经治疗咳嗽略见好转,呕吐终止; 4月30日左右听说儿科病房50号床的小孩可能患麻疹(1、50#患者家属当时在医院吵闹要医生给说法,医生推脱责任导致其家属情绪激动,甚至有打人冲动,由于当时彭江龙在场,所以出言劝说了;2、医生未告知当时住院的所有患者及其家属);5月1日在用药期间,患者手臂上出现少数痘痘,额头及上嘴唇部位各长一个,痘痘症状是中间灰白色,周边红色,略微凸起,烧退后会隐掉一部分,并且开始出现高烧现象(最高达到39.5°C), 在服用布洛芬的情况下,一天至少3次高烧,5月1日医生给患者吃了抗过敏的药片;5月2日,患者于中午再次发烧且大腿上开始大面积长痘痘,我们咨询儿科医生,医生解释为长痘痘是因为蚊虫叮咬,夜间8:00患者再次发烧,此次痘痘已经蔓延至患者屁股上、后背只有少数几个,我们又一次咨询医生,给出长痘痘是蚊虫叮咬的结果,5月2日,患者身上的痘痘主要集中在大腿上;5月3日,患者在用药期间再次发烧长痘痘,此次痘痘已经是在后背上具有相当数量的,医生把药停了,并解释为长痘痘是孩子躺在床上不透气闷的,需要观察,晚上给患者做完雾化处理,请假回家,我们带患者去诊所问医生,医生解释患者可能是出疹子了,此次在诊所未就病情做处理;5月4日凌晨0:30左右,患者发高烧至39.6°C,我们带患者于凌晨1点到附一儿科诊治,当晚值班医生为儿科主任医生,按其意见先吃布洛芬降烧,关于患者身上的痘痘,主任医生解释不是蚊虫叮咬,有可能是麻疹,但经观察有很大可能不是麻疹,未给出明确诊断结果且未采取有效措施;5月5日上午,医生会诊未给出明确判断,于是叫来病毒科的医生过来诊治,也未给出明确判断结果,只是说有可能是麻疹,后来医院方要求我们转院治疗,声称院里没有病房,作为患者家属彭江龙同意患者彭诗婷不住在原病房里的病床,但不同意办出院手续,可医院方的杨医生态度强硬说“管你们办不办出院手续,反正我就是要给你们办出院手续”(小孩病情严重转院后果如何处理,附一儿科未给出明确答复,所以作为患者家属我表态不同意办出院手续),鉴于小孩早上不吃不喝还发烧嗜睡的情况,我们没有与其理论,且立马转入南华医院(原415医院)治疗,415医院的医生确诊患者得了肠道病毒感染,支气管炎,先心病,排除水痘,应警惕麻疹可能;下午5点左右,我们来附一找罗主任说明情况,罗主任未就我们提出的问题做出协调,且威胁我们不要医闹,可我们并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及语言冲撞,还说我们为什么不把患者送入附一的ICU病房,这种前后不对称的言行(上午儿科医生说没有病房,要求转院),且已经给医院其他小孩患者注射了免疫球蛋白,罗医生的这种行为有失医生这个职业的尊严;没有当担,失去作为导师的道德底线,如何培养出有才德的后辈医生,把民众的健康交到没有当担的医生手里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我的小孩已经患了病毒性疹子,我希望你们确实落实了对其他小孩的防治,正所谓“前车之辙,后车之鉴”。 5月10日,法人代表彭江龙和其姐姐彭江华去南华附一找医务部协调,附一儿科罗主任认为医院方声明:1、患者的病情状况与医院方无关;2、关于杨医生的言行,医院方也未要求杨医生给出说法及赔礼道歉;3、关于彭江龙提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对医院病房的小孩患者进行防治),罗主任认为彭江龙没有权利提出疑问,认为民众没有卫生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未得到公正公平合理解释,其医院方表态他们不管不处理,并要患者方去找第三方检测或者上报相关上级部门来处理。 法人代表彭江龙有六问: 1、患者彭诗婷经附一医院检查确诊支气管肺炎,为何治疗7天得不到康复,且染上病毒性疹子,造成病情逆转,越发严重;我不明白什么病需要在医院住院7天还治疗无效,以至于出现其他症状且病情恶化,此阶段会对患者以后的身体健康及智力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2、关于患者长痘痘,附一儿科医生解释为蚊虫叮咬或者是不透气被闷的,我不明白附一基础设施在衡阳地区如此优良,蚊虫从何处来;患者背上出现大面积痘痘是在5月3日,当天由于温度高,患者只穿了一件较薄的的衣服,且患者不是一直躺在床上,期间醒来过好几次,且被家属抱在怀里,如何被闷? 3、医院方强制要求患者出院。患者家属同意患者不住在原病房治疗,可不接受医院方态度傲慢且不说明出院后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由谁负责的任何转院手续(儿科杨医生说“管你们接不接受出院,我就是要你们办出院手续”),这种欺压患者和歧视患者的行为,医德何在? 4、针对医院卫生问题,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罗主任认为患者家属彭江龙无权提出疑问,这是一种蔑视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患者彭诗婷可能出麻疹是否对同科室幼儿患者是否有麻疹风险,罗主任解释已对其他患者做注射免疫球蛋白处理。那么问题为:1、4月30日左右,彭江龙听说50号病床患者得了麻疹,为何医院方未书面和口头告知患者彭诗婷的家属,且未对患者做麻疹风险防范;2、50号病床患者在医院染的麻疹,说明医院方4月30日之前已有麻疹患者,患者彭诗婷从4月28日晚住院且当晚住走廊,这段时间有可能感染疹子,加上患者彭诗婷有肺炎,抵抗力下降,很可能染上疹子,为什么医院方未对患者进行预防处理(按照罗主任意思应对患者注射免疫球蛋白);3、医院方就患者彭诗婷的病情,告知患者家属患者只是肺炎,未做其他任何其他病情补充,存在未对患者长疹子做处理或隐瞒患者病情的行为; 5、患者彭诗婷于5月5日转至医院治疗期间,附一未对患者进行电话咨询病情(附一有患者家属的联系方式),难道患者在附一未得到有效治疗,医院方认为是患者活该与医院方没有任何责任,于是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如此漠视患者生命和歧视患者。 6、针对患者彭诗婷家属于5月10日下午找附一医务部协调未果的问题。患者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且病情越发严重(5月5日,患者彭诗婷早上发高烧,不吃不喝嗜睡且疹子已基本长满全身,医院方不作任何处理就强制要求出院),医院方的医务部既不承认误诊,也不给出人文关怀,难道患者的生命在附一看来轻如草芥? 关于衡阳市南华附一误诊6个月娃娃,法人代表彭江龙于2017年5月初向衡阳市蒸湘区政府提出协调处理,衡阳市蒸湘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实多次找附一协调,可南华附一医院以“相关人员出差”为由拒绝协调处理(衡阳市南华附一其行政级别可能超出蒸湘区政府职权管理范围),这是一种蔑视法律和挑战政府部门权威的行为,十分危险。患者虽然已经出院,可未办理出院手续(我们家属必须得到政府处理结果再办理出院手续:1、南华附一有责任,必须给患者赔偿和必须在社会上公开道歉;2、南华附一无责任,我们接受应当的医药费),住院时交了6000元,住了7天院,花了接近5000元,给家庭造成经济压力。5月18日,据家里患者奶奶和患者母亲反应娃娃又有些咳嗽,着实让人担忧和心疼。 我们的国家一直遵循“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方针,国家和民众决不允许任何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像附一这种不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的行为,严重影响政府部门为民众办实事和办好事的效率和信心,无视法律和挑战政府部门权威,是可耻的和违法的。 由于本人从事建设工作,背井离乡,为祖国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如今家里发生如此事情,着实让人在外难受与担忧,一忧自家发生的事情如何处理;二忧社会上类似问题又该怎么办,三忧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可孩子们的健康在医院这最后一道放线上的情况堪忧。本人觉得建设社会和建设工程一样,可以有问题,但必须防治结合,绝不姑息养奸,卫生健康乃民生之根本,医院如果失去底线,民众何以为安?我在这里真诚恳求政府和领导做出明确指示和合理公正处理这件事情,我们民众相信政府,也请政府相信民众,我接受政府的处理结果,感谢领导,感谢党,感谢政府! 以上事实,不存在捏造,法人代表彭江龙愿意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患者:彭诗婷 法人代表:彭江龙 与患者关系:父女 联系方式:18670477165 文章转载:http://www.zccf.com.cn/html/807/2017/06/09/2017-06-09_1737028_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