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违法开烟酒副食店还有烟草专卖证

    虞城县小学路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东南二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烟酒副食超市,几年来一直在学校门口卖烟,甚至还持有烟草专卖证。    4月27日下午2点左右,这家超市还卖出一盒十几元一盒的利群烟。    这个超市门口有一个很大的柜台,里面摆满了各种价格多种品牌的香烟。    既有几十元一盒的高档烟,也有中档烟。    既有成盒的香烟,也有放在柜台里面成条的香烟。    买烟的顾客既有社会上的消费者,也有不少来自学校门口的在校学生,严重败坏了学校周边的环境。     据知情人说,这个烟酒副食店在这干很长时间了,虞城县烟草专卖局不但准许这个超市在学校门口卖烟吗,甚至还为这个超市办理了烟草专卖证。    几年以前,全国各省相继出台规定,对卷烟零售点放宽准入,不再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总量限制,同时宽进严管。    并出台措施细则:    “幼儿园、各类中小学校内及各类中小学校出入口步行五十米范围内(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职中、中专、技校等)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对于学校出入口50米内的持证商户,如果有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局将没收其许可证并注销;没有违法行为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但期满后将不再续期,从而实现对学校周边卷烟零售点的陆续清退。    既然上级有关于中学门口50米不准卖烟的规定,为何虞城县一中学校门口有卖烟现像,甚至烟草专卖局还为他违规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    虞城县烟草专卖局对此是怎么管理的?    是工作太忙管不过来,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挑战国家法律?    这个烟酒超市敢于学校门口附近持证卖烟是烟草专卖局有权就可以任性,还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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