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龙王庄煤矿知情人士反映称: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龙王庄煤矿在井下发生两起井下冒顶塌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龙王庄煤矿为了掩盖事故真相和有意识逃避被严厉处罚、故意将该起事故隐瞒。 经记者走访、调查、了解,由于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不到位,2016年8月7日下午9:30分左右,杨丙光,男,汉族,41岁,身份证号:342222197606204499,安徽省萧县张庄寨镇欧庙行政村杨庄自然村24号,在带班队长孙小四,工友张银周,郭贵州,朱银顺,杨丙光等一班人,在位于皮顺1112段后方工作时突然冒顶塌方杨丙光当场死亡。 由工人梁振明利用井下电瓶车将杨丙光尸体从巷道运至井底,然后由安检科长和主管队长等人负责将杨丙光升井运至矿上的车上赶往洛阳殡仪馆, 事故发生后,龙王庄煤矿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多日进行赔偿私了。为了达到隐瞒该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龙王庄煤矿采取瞒天过海之术,与事故遇难者家属私下协商,再三要求杨丙光家属对外不能声张此事,如有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前来调查此事,死者家属必须回避或者不予承认此次塌方造成矿工死亡的安全事故的事实。 据知情人透露:8月26日,有关部门在渑池县中州国际饭店就此次事故进行调查问询,当日有矿方代表王小停及事故当班的3个工人(张银周,郭贵州,朱银顺)接受调查,在矿方指示下均做伪证。矿方代表王小停通过手段为有关部门提供伪证,瞒报事故。 2016年10月8日20:30分左右,龙王庄煤矿再次冒顶片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韩庆才(曾用名韩胜利),男,44岁,永城市顺河乡韩庄人 当班跟班队长:王献卫,工人:马习雪,跟班领导张瑞,在一采区采煤工作面上拐头(1115工作面)工作时,突然冒顶塌方,21点人被挖出来,没有进行任何的抢救措施,把死者用朔编网包裹后放进矿车内存放在一采区顶部联巷,没有升井。当时矿方负责人让安检科长于迪在现场亲自看守,安全矿长张申也在现场,没有做出任何抢救措施。22:30左右,张申到工作面看现场,封锁现场,不让上下班人员从事故现场路过,并指示知情工人封闭消息。到了凌晨两点左右,利用运输队职工陆小旦开电瓶车把装有伤者的矿车运送到井底升井,后利用矿方依维柯车把死者送到洛阳殡仪馆,在殡仪馆简单清洗,由于当时没有死者身份证明,洛阳殡仪馆拒收后,矿方又把死者送到新安县殡仪馆。据知情人透露:龙王庄煤矿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 事故发生后,10月14日记者在乡镇政府干部陪同下去龙王王庄煤矿采访时遭到矿区工作人员暴力威胁恐吓。抢夺摄像采访设备等暴力恶性事件。记者当时就此事故反映渑池县政府办公室及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均回复对事故不知情,记者10月15日致电三门峡市渑池县安监局,得到同样的答复:不知情。 11月20日再次致电渑池县委宣传部要求龙王庄煤矿事故处理结果,对方表示县政府正在调查此事故。 综文中所述,为什么龙王庄煤矿时隔两个月连续发生两起冒顶塌方事故?如果当地政府不掩盖、不袒护、不隐瞒,10,8矿难或许不会发生。事故发生后政府为何隐瞒不上报,极力掩盖。结果只有一个:深怕真相暴露,祸及政绩、官位。事发至今为什么没有处理结果?值得网民深思。 近年来事故瞒报层出不穷,严压之下企业敢于瞒报事故,本质是担心上级监管部门介入后的一系列关停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的追责、及企业关停后面临的利益受损,而另一方面监管的失守或许也是企业甘冒风险的底气所在。 “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督把关”,希望这样的字眼不仅在口号里,更应该在实际行动中! 习近平总书记10月31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为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煤矿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导;加大对煤矿事故举报信息的核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行为。 两部门分析当前事故发生原因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盲目乐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防范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最终酿成事故。 渑池县龙王庄煤矿再三瞒报安全事故,视国家法律、法规如废纸,渑池县政府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作为,涉嫌充当龙王庄煤矿的保护伞。 本网将联合各大媒体对此将继续关注 文章转载:http://www.114px.com.cn/html/4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