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慈溪频道7月20日报道(记者杨旭刚实习生岑董董)19日中午,王女士向本网反映,今年5月28日她在华润万家(前应路店)给孩子买了四罐桶装惠氏启赋奶粉,7月12日下午家人给孩子冲泡时发现与奶粉同色同味的结块状异物,孩子喝了冲泡的奶粉后,身上出现块状红疹伴随高烧。王女士希望惠氏方面能够对奶粉中异物进行检测,明确该异物非有毒有害成分,但惠氏方迟迟没有解决方案提出。
事件回顾
王女士告诉记者,家里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对于喝什么牌子的奶粉也是千挑万选,最后选择惠氏奶粉,也是冲着爱尔兰原装原罐进口,质量有保障。
5月28日,王女士在华润万家(前应路店)促销时一次性购置了四罐900克含量的桶装惠氏启赋奶粉,平均单罐价格为284元。而据记者在华润超市了解,王女士购买的这款900克容量的惠氏启赋奶粉,单价368元,而其他相同容量的奶粉价格则基本不超过300元一罐,可以说惠氏启赋奶粉价格并不便宜。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要上班,一般孩子都由家人(婆婆和一位年轻姑娘)照顾。7月12日家里人在奶粉中发现异物时,已经是超市买来的四罐中的第二罐,这一罐剩余不到三分之一,因此王女士家人当时未重视,将其取出后继续冲泡。毕竟该罐奶粉包装上显示保质期为2015.11.24—2017.11.23,属于有效期内,从正规渠道购得的,包装完好的产品,应当值得信赖。当天下午喝的奶粉较少,孩子当晚身上出现一些红疹时,并未引起重视,但第二日冲泡奶粉增加,孩子身上的红疹变多,在红疹呈块状,主要分布在背上、手上、脚上和眼睛周围,并发起了高烧。
王女士当即将孩子送往慈溪妇保医院诊治,医院方面对孩子初步判断为过敏,对孩子进行了退烧等治疗,进一步确定病症仍需进行血常规化验等,但即便如此,过敏原也是难以确定的。
对于孩子的突发病征,王女士显然不放心,主要还是要弄清楚病因,由于孩子两个月内并未打疫苗,平时给孩子吃的还是以奶为主,再配一些白粥和水果,但这几日连水果也没给孩子吃,家里又没养花草和猫狗,但即便如此,王女士还是给孩子做了过敏原全套检测,希望通过自查方式排除病因,16日的检测报告也确实显示并非牛羊肉、虾、毛豆等其他食物和接触猫毛过敏。
对于孩子生病当天喝的奶粉中存在异物的问题,王女士在发现异物的当天,便立即对异物进行拍照并用塑料袋封存,也细心的留存超市小票、病例等。此外,经王女士描述,奶粉中异物同指甲盖差不多大,较厚,像妙脆角质地,不可能是奶粉结块或滴水形成,而她家中并无薯片等类似质地的零食,更不存在掉落奶粉中的情况。
王女士多次与华润超市和惠氏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联系,希望对奶粉中的异物进行检测,确定其中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质。华润万家超市也同惠氏消费者服务热线沟通,希望厂方能够对该异物进行检验,确定异物的成分,不至于对孩子有什么危害。但惠氏客服则表示惠氏只对奶粉进行检测,主要检测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元素,对于奶粉以外的异物,则很难检测。
惠氏方态度始终消极进度拖沓
王女士告诉记者,惠氏方面态度消极,进度拖沓。在7月13日,她就已和惠氏消费者服务热线联系,惠氏客服对此进行登记,惠氏总部向王女士了解详情,承诺三天后回复。15日上午9时许,惠氏客服回电,但仍无处理结果。15日晚上,王女士接到惠氏奶粉宁波地区投诉处理客服电话,承诺18日17时前回复,但仍无回复。王女士16日再次试图通过超市方面与经销商联系,而18日超市前台回复称仍需王女士自行与惠氏客服联系。18日王女士与惠氏客服沟通后,客服表示19日回电,但在记者陪同王女士去市监局时,惠氏仍无回复。
对于15日惠氏客服回电、15日惠氏宁波地区投诉处理客服回电与18日惠氏客服承诺19日回电,王女士表示均有录音为证。
同时,王女士指出,惠氏宁波地区投诉处理客服甚至连她拍摄的异物照片都没看过,直接称可能是乳糖结晶,而为验证该可能,王女士亲自品尝了异物结块,味道却是微咸,以常理来看绝不可能是甜味的乳糖。对此,华润超市的惠氏促销员也相应品尝过,经理也在当场。
事情发生已经一周,但却仍无丝毫进度,王女士表示,她留存的奶粉和异物均已开始变色,而且,由于将该异物向超市方展示时,异物几次不慎被捏得越来越小,如果时间继续拖延,对消费者方面将更为不利。
记者于19日下午17时许分别与惠氏客服、惠氏宁波地区投诉处理客服联系,客服表示将持续派人跟进,而惠氏宁波地区投诉处理客服在记者表明身份后,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市监局:已开封奶粉不能检测经销商承诺周四约谈
对于厂家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王女士不得不寻求政府部门和媒体的帮助。19日下午14时,记者陪同王女士慈溪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中心反映该情况。
市监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马上通过电话联系绿色通道的联系人,该联系人连接相应门店,再由门店与经销商进行沟通,本着关怀消费者角度,经销商承诺在本周四(7月21日上午),将派代表与王女士在市监局投诉中心进行协商,届时超市也将派代表到场。
而针对王女士提出的对奶粉中的异物进行检测的要求,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行的法规,只能在该产品同一批次中抽样检验,对已开封的,也就是王女士手中的这一份奶粉,检验机构基本不会接收。
食品安全举证难
对于王女士遇到的问题,更多的消费者也曾遇到过。消费者一旦拆封包装,就不无法证明食品质量问题,而不拆封,消费者又怎么可能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这将使食品安全维权陷入困境。
慈溪消保委岑秘书长表示,对于食品安全现存的举证难问题,确实缺少有效的解决途径,即便现场启封,也仍需监控或视频证明食品质量问题原本就存在,但这基本不可能做到。
市监局工作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领域仍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现行法规中尚无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情况,在现行法律规定下,食品安全需消费者举证,消费者处于弱势群体,难以进行有效主张。
市监局工作人员进一步指出,2016年6月30日工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瑕疵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担保义务和举证责任】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举证难的现状。
惠氏奶粉事件不是偶发,多地均有先例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惠氏奶粉异物”,出现许多在惠氏中发现异物的情况,例如:在湖南溆浦2012年9月报道惠氏奶粉中有灰色异物,2015年9月南昌市民举报惠氏启赋奶粉中发现异物,2016年3月食品安全网报道西海岸市民举报在购买的两袋惠氏奶粉中均发现黑色、红色的异物。
在以上报道中,惠氏奶粉公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回应称,此前外地也出现过类似问题,最终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奶粉质量不存在问题。据介绍,根据奶粉的制作流程,在经过喷粉、过筛之后,大的颗粒物是不会留下的,更不可能出现虫子。对于出现的黑色或者其他颜色颗粒物,有可能是因为奶粉在干燥过程中,极少量的乳糖出现了焦化,根据焦化程度不同可能出现黄色、红色甚至黑色颗粒,这些焦粒在遇水后会溶解。另外,市民保存奶粉方式不同,也有可能使得奶粉发生结块、变质。
此外记者在网上还搜索到,惠氏曾陷“结石门”,2009年2月惠氏发声明表示有关赔偿结石婴儿传言不属实,报道中惠氏新闻负责人席庆表示,包括2008年9月14日前后的惠氏奶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本网将对此次惠氏奶粉再现异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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