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新民镇宝河洗煤厂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并运行多年大肆向厂外排放污水

       (本报记者 刘小富)环评报告,是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预见性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即可投入生产运行,不合格的则必须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进行整改。 对于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统称为“未验先投”,其行为属于违法生产行为。是各级环保部门重点整治对象。
         然而,近日记者不断接到府谷县新民镇群众反映称,该县宝河洗煤厂不仅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生产了并运行多年,而且还大肆向厂外排放污水。
          7月4日记者就此事前往府谷县进行采访。 在群众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该县新民镇温庄则村王义山自然村的宝河洗煤厂,现场伴随着洗煤机巨大的轰鸣声,只见加工好的精煤随着输送带源源不断地堆砌起来。记者注意到,厂区的原煤到处随意堆放,且进出原料没有任何封闭设施和喷淋设施。一阵风起,粉尘漫天,四处飘散。
          记者看到,大量的洗煤水不停地通过白色的PVC塑料管道涌向路边的排水渠,污水再顺着排水渠流向了山沟。村民告诉记者,宝河洗煤厂这样的排污行为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 既然该洗煤厂正常运行并存在向厂外排放污水的现象,那么这家企业又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的环保手续呢? 记者调查发现,该洗煤厂建设项目2009年已经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据府谷县环保监察大队张队长介绍,该项目到目前为止尚未通过环保部门的竣工验收。之前给它批过试生产,但是试生产期过了后一直没有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它们现在的生产行为是属于“久试不验”或“未验先投”,属于违法生产。 对于该洗煤厂污水排放的情况,记者查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现,该项目是府谷县宝河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在该地投资120万吨/年产量的新建项目,项目共占地3.3公顷。 该《报告书》明确要求,洗煤厂必须要设置一座350立方米的废水事故水池,以防止生产废水和事故废水对外排放。
        而且还规定,本项目需废水全部实现循环利用零排放,更不得对外排放。但是,记者在厂内四处寻找,始终没有找到新建废水事故水池。 从记者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宝河洗煤厂对外排放污水的行为,明显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不相符。对于污水排放的情况,府谷县环保监察大队张队长给出的解释是,可能是这几天下雨,排放的是雨水。 记者从县环保局7月1日的执法材料中看到,宝河洗煤厂不仅存在未验先投违法生产行为,而且还存在工业场地煤泥煤矸石乱倾乱倒、未建雨水收集池,场地雨水全部外排渠道的行为。
         据了解,如果“未验先投”项目未按要求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过去环保部门只能对其一次性处以最多10万元罚款。但按照新的《环保法》规定,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处罚数额,也就是说,每天都可以罚10万元。而且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项目进行查封。
         链接:http://toutiao.com/i6306390180500603394/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