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德州十三局医院制售无生产批号无商标无生产厂家一种名为“爱肤霜”药物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5月26日讯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使用“三无”药品不但可能不能治疗病症,严重时甚至危急患者的生命。  近日,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记者接到网友举报称,德州十三局医院制售无生产批号、无商标、无生产厂家的一种名为“爱肤霜”的药物。     据了解,德州十三局医院是一家综合二级医院。5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医院者以代人买药的名义在医院皮肤科购买了“爱肤霜”。记者报出该药物名称,说之前在十三局医院购买过,医生并未询问任何病情,告诉记者直接去取药。取药时记者发现,药品并不是从药房里取出,而是由医生所指的一个办公室内取出。药品的价格是每瓶7元,白色塑料小盒包装,上边写着“外用 10g”及药名“爱肤霜”,最下边写着“十三局医院”,再无其他信息。购药票据上写的是“斑贴试验”。     随后,记者拿着药找到医院办公室,十三局医院投诉科办公室刘姓负责人称,此种药品从外部购进,然后贴上了医院标签,此前德州市食品药品的管理局已经审查过并禁止对外销售,具体情况还要咨询相关科室。     过了一会儿,该工作人员致电记者改口称,此种药膏是十三局医院自己生产,但是从2014年11月份就已经不再生产,现在也已经不再对外销售。     记者来到德州市食药监局咨询相关情况。德州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称曾对十三局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过查处,对医院仍暗自销售将再次进行检查。据了解,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三无”药品的违法行为有明文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当事人应被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药品管理法对此也有相关处罚措施,但这些处罚都很难落实。     据了解,医院自制药品面市必须经过两步:       一、医院有制剂室,且必须通过药监局的验收,无制剂室的医院可委托其他医院制剂室或药厂配制;      二、制剂生产需向药监局报批,获得批号才能生产,批号就像药品的“身份证号”,一药一号,不能共用。      日前,德州市食药监局对德州十三局医院自制出售的 “爱肤霜”的三无药品再次进行检查。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没有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的自配药坚决不能买,使用后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也无法找到相应责任方,因为“三无”产品不能证明是否出自医院研制。(张震)     名词解释:斑贴试验     “斑贴试验”是测定机体变态反应的一种辅助诊断方法。根据受试物性质配制适当浓度的浸液、溶液、软膏或直接用原物作试剂,将试液浸湿4层1cm2大小的纱布,或将受试物置于纱布上,置前臂屈侧,其上用稍大透明玻璃纸覆盖,四周用橡皮膏固定,经48小时取下,可诱发局部皮肤出现反应,于 48小时、72小时分别根据局部皮肤表现判读结果。       来源:消费日报网 http://mins.xfrb.com.cn/newsf/2015/06/02/143322757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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