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本网收到河南省永城市新桥乡新桥村村民黄金山写给本网的反映信说: 他在16年前的2OOO年,他和弟弟的住宅房屋因为村委拓街被拆迁。 之后,他就在自家责任田建起了房屋。 他与兄弟追要占用责任田,经过多次反映,五年后村委会就把1.6亩计划外荒地给予黄家两兄弟进行补偿。 之后,黄金山要求村委解决被占的宅基地,村委会却因没有宅基地而推托,致此,黄金山一直向村委会及新桥乡政府反映解决自己的宅基地问题。 为自己的这份宅基地,黄金山苦苦奔波反映了16年,但遭到的都是往返的踢“球”! 黄金山在信中说:迫不得已,今年4月8日,他通过市长热线邮箱,反映到了永城市市长那里。 4月20日,市长邮箱反馈了新桥乡政府的回复结果,其内容如下: 经新桥乡与新桥村核实,当年因开街需扒房时,黄金山与新桥村村委会达成一致协议,由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按照协议要求,村委会出面解决黄金山与黄银山二人宅基地问题。 当时,二人均为提出任何异议。 十年前,村委会协调从四组抽出1.6亩地补偿二人。 经新桥乡党委政府和新桥村两委共同研究探讨,当年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事不再存在任何争议。 而黄金山在看到新桥乡政府给永城市长的回复后很是不解,他说: “新桥乡政府给市长信箱的回复不实,当时1.6亩沟边荒地,只是让我们先种着,如有宅基地可划,再分给我们兄弟。 我家大粮田统筹一分没少过,两片宅基占着我自家责任田,每年少收入多少东西,找了5年才给我们兄弟每家8分地! 回复说有宅基地补偿协议书? 我从来没见过有什么协议书之说! 这不是在糊弄市领导吗?! 黄金山不服,又于2016年4月27日,上书至人民网的留言板,向刚上任不久的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进行求助。 2016年5月18日,永城市委督查就人民网刊登的留言做出回复如下: 经新桥乡调查,2000年春季,新桥村两委应广大群众要求,研究决定新开一条东西街,并声明一切拆迁问题由村民小组自行解决。 反映人黄金山、黄银山两兄弟的房屋(各4间瓦房,约合3分地)及其他组两户村民的房屋正好位于新开街道的中央,需要拆除。 当时另两户拆迁户由其所在的村民小组划分新宅基进行了安置(房屋拆除均没有赔偿),黄金山、黄银山所在小组没有宅基地可划,通过其伯父黄仲友(时任村委副书记)、叔父黄仲平(小组长)做工作。 经村委研究决定,在黄金山一块责任田的两头划出两处宅基地(每单元2.5分),两兄弟一人一处(黄金山盖西头,201省道边;黄银山盖东头,新甘路边),并承诺以后如果小组划分宅基地,黄金山、黄银山可参与分新的宅基地。 后因土地不允许调整,小组无法划分新宅基地。 2005年,黄金山、黄银山找时任村支部书记黄克礼反映宅基地问题,黄克礼同黄仲友、黄仲平商定将小组一块沟边地1.6亩作为宅基地补偿平分给了黄金山和黄银山,当时两人对此处理意见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