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区延安路解放路晋城妇幼保健院长治分院疑似莆田系

       对于公立医院私自承包科室的行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单独或医药监、财政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它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或对内对外承包、变相承包医疗科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此也早有明确规定。去年,国务院出台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包含“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等,“科室外包”自多年前至今,始终属于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为,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依然被明令列入政策禁区。在医改方案中,一方面提出政府收入,同事明令禁止公立医院科室外包,许多地方也会三令五申的禁止科室外承包。  而位于长治市区延安路与解放路交汇处 的 晋城妇幼保健院长治分院却整个医院都由私人承包经营着。这所医院是当时长治市还是晋城辖区的一个县级市所建,后来长治升格为地级市,晋城妇幼保健院长治分院就承包给当时医院里一个医生,并将医院大部分医务人员撤走,只有十几人被留下,留下这部分人由晋城妇幼保健院开一部分工资,其余的都是承包人负责,后来由于承包人去世,2008年医院就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在地图中查看区陈某继续经营。  据知情人讲:“晋城妇幼保健院长治分院已经对外承包多年,名义上是公立医院而实则是已由福建莆田人陈某承包经营,每逢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时,就由晋城妇幼保健院的一个姓张所谓的“院长来应付”医院原来由时任院长的一个亲戚承包,后由于院长的亲戚去世,医院又承包给了福建莆田人陈某,医院所有事情都有陈某处理,那个姓张的院长根本做不了主。”  2016年6月13日9:36分记者拨打晋城妇幼保健院的电话,当记者问道长治分院是否对外承包时,接电话的一个姓魏的工作人员说:晋城妇幼保健院的分院并非私人承包。2016年6月15日9:14分记者再次联系晋城妇幼保健院,而这次一个女同志回答说和该医院没任何关系,过一会却又说和晋城妇幼保健院有一些关系,然后要了记者电话说向领导请示过半小时给回复,直到记者发稿是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记者也向长治市卫生局了解晋城妇幼保健院长治分院是什么性质,该局办公室人员给了两部医政科的电话号,记者几天多次拨打却始终无人接听。  公立医院承担了维护公众健康的职责,在群众眼里有着良好的声誉,不应该完全以营利为经营目的,公立医院对外承包,合体经营如果得不到制止,那么承包人为了尽快收回成本获得最大利益,会在行医过程中极易形成过度医疗检查增加患者负担,有相关医院管理者和部分医生搭建了受贿和吃回扣的温床,由于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有效管理,医疗水平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也被蒙蔽,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产生医疗纠纷,承包人合作人往往逃避,推卸责任或者一跑了之,最终受害的还是医院和患者。  记者两次拨打晋城妇幼保健院电话,每次回答的却不一样,难道说这里面有什么猫腻?而多次拨打的长治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却无人接听这样的科室不是形同虚设吗?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