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篇长篇大论,但是被系统拦截了,宁波113医院连一个怀孕都检查不出还是验血检查的,还给配治疗月经不调的大黄蛰虫胶囊,然而却是孕妇禁用的,在我们找医院理论时告知我们只要没有流产,一般不会有问题,就亲信了所谓专业医生的话语。结果我家宝宝出生时颚骨畸形,当天晚上住院,15天后离家了我们,让我们情何以堪? 楼主在38楼、53楼、72楼、80楼补充: 6月4日,在处理完家里的枇杷后去宁波妇女儿童医院检查,告知医生相关情况后,医生提出马上做B超,B超显示已怀孕,孕囊66*25*45,胎儿头臂径44胎心(+),医生告知保守估计80天。我是4月8日在113医院抽血的,没有检查出怀孕,之后给我吃药。 难道一个怀孕113医院检查不出么,况且还是查血的?次日我们马上去113医院说明这个情况,并询问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非常不好的是我还吃了孕妇禁用的大黄蛰虫胶囊(妇产科王爱琳开具)。投诉科主任直接说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然后称不懂妇科相关东西,说要去妇科询问过,并且由妇科来解释,然后帮我们约好时间,再让我们去113医院,但是约好的时间该主任还是没有出现。于是向宁波市卫生局投诉,卫生局说113医院是部队医院不归属他们管辖。然后我们去了院长办公室,院长说要出去开会了没空,然后我们一直等着院长回来,下午四点多,很多去开会的人员都回来院长一直没有回来直到下班,投诉科主任到院长办公室旁边的会议室来找我们,后找来原113医院妇科主任。该主任称在113医院检查期间没有怀孕,113医院没有任何问题。然后投诉科借助老医生口气称医院没有任何问题,并指责我们不应该去找医院,然后我情绪非常激动,双方起了争执。后来投诉科又找来一位上海部队医院的医生,该医生称怀孕时间与停经时间吻合。投诉科方才给出好脸色,于是又帮助约现妇科主任处理该问题,妇科主任和投诉科给出一份相关通告,说明诊断有缺陷:1、4月13日应该复查血HCG,2、4月22日应该复查血HCG 和B超。并提出当时医生有要求检查是否怀孕,我不同意复查,我给出反驳意见:如果医院有提出,作为患者会拒绝么?要求和医生当面对质或者提供人证物证。后医院在通告上删除这些字眼,重新给出通告。通告上建议加强产检,如果出现流产、畸形,鉴定经由大黄蛰虫胶囊药物所致,医院愿意承担责任。在此次的协商过程中,医院明确表明药物只是可能会导致流产,如果期间没有流产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我们相信了医院的这些说话,保留了孩子。 之后就是急匆匆的去建卡,因为已快三个月了,期间由于113医院的不专业没有服用任何减少致畸概率的药物,113医院还说这个没有关系,以前都是不服用的这些非常随便的话语,作为一个妇科主任说出的话简直不敢想象。 之后113医院和我们没有任何的联系,直到9月份因为胎儿太大,没有预约上妇儿医院的三维检查,后希望通过113医院能帮助联系或者提供三维检查,113医院称不能在他们医院检查,并且也联系过其他医院表示帮助不上。于是我们联系了艾博尔医院,医院表示婴儿预产期在12月7日,远远超过了可以检查的时间。直到生之前一直在江东妇保所做常规检查,后在11月底转到鄞州人民医院待产,医院都表示对预产期非常模糊。12月30日剖腹产下男婴8.8斤,在剖腹过程中,我呼吸困难,加上对手术的恐惧,要求医生蒙住耳朵,医生说这样就听不到宝宝的第一声哭声了。然后我没有蒙住耳朵,在宝宝出来的时候我听到了哭声,然后马上询问医生都正常么,医生说宝宝从外表看来都是正常的,那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老公早早等在手术室门口了, 看到我们母子的一瞬间万分欣喜,亲人们也在住院楼层等好了都很开心,我跟他们说我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但是到了晚上事与愿违,宝宝不会吸奶,不会吞咽,于是马上就住院了,第二天被确认为皮罗氏综合征,多处畸形,不能正常吃东西,非常容易呼吸困难,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全家仿佛从天堂到了地狱,然后老公和舅舅马上联系上海新华医院和复旦大学儿童医院,开车过去咨询是否能给宝宝延续生命。在上海回来的路上已是凌晨了,舅舅给我发微信,说宝宝名字叫周迎放,迎接新年,放下是福,一瞬间眼泪又成了河。上海医院的答复是需要带宝宝去全面检查,后我们打算等宝宝病情稳定了马上转院到上海,可是一直都是病危状态,1月15日宝宝离开了我们。全家陷入悲痛境地,月子里我和妈妈每天以泪洗面,老公每天劳碌奔波晚上说梦话,宝宝在哪里,宝宝会照顾么……,真希望是一场梦,可是一切都是事实而且是如此的残忍。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jzzz/43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