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揭露现货的真相 首先希望有这想法的,或正在做的都要远离,不要被高利诱惑,如果真像他们描述的那样,他们为什么还要让你们来抢他们的钱?他们让我们进入不是来赚钱的,而是来给他们送钱的,他们的模式就类似一个赌场,而且是他们知道底牌的赌场,白银、原油都是他们骗人用的工具,每天有很多受害人,大量的资金进入他们的口袋,也许你们不相信,可以去试试,不过要适可而止。 2016年1月,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030会员单位——千泊渡商贸有限公司(030会员单位)的几个业务员在一个炒股群里向我们介绍说炒油赚钱容易,和国际接轨,T+0机制当天买当天获利就可以卖掉,一个月收益在70%以上,并且还是免费开户。期间还不断地讲股市行情如何如何的不好,现在是抄底原油的好时机,有老师布局,稳赚不赔,并且发一些盈利的图片诱导我,还说周三EIA有大行情基本上就是送钱的,并且资金是第三方托管,资金存放安全。 在他们的诱导下,本人于1月21日(周三)开户并入金5万。入金后,操作之前,他说要根据他的信号操作,当天晚上老师在呱呱教室里叫我做多进单不到20分钟看到赚了3000,老师叫止赢,然后就拼命劝我加大资金,说这么赚钱太慢,太少了,他没有成就感。我说我不嫌弃赚的少,每天赚一百我都开心了。后来就越亏越多,老师又劝我加大资金,说带我赚回来。我又入了9000,最后,发现每到关键时刻,买对单,或想要止损时都不能交易。可见不是网络的问题,是软件出现了问题,一定是被操控了。而多次发现老师喊单,每到在最低点要回调时,老师突然冒出来说该止损了。于是发现一止损在最低点。。于是,发现问题,及时把帐号里仅剩下的1.4万取出来了。其共亏损4万多。 我在网上搜索相关方面的信息,发现很多人上当受骗,其受骗过程十分相似,对方故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引诱投资人进入。一旦进入之后,他们远程操控,频繁喊反单,导致大量亏损后,又以有所谓的非农、EIA大行情来临,可以翻本为由,催促客户追加资金,直到把客户的资金全部吸走。 违法事实: 事发后,本人对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进行细细的研究,在多方查证的基础上,认为:广东商品交易中心及其030会员单位千泊渡商贸有限公司有违法行为之嫌,其从事名为实货交易,实为非法期货,以客户对现货、期货交易相关法律不懂大肆进行行骗,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经营内容违法等事实。 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 (1)实物商品。 (2)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 其第三章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按照本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 但是,我们与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其030会员单位行泊度商贸有限公司的所谓现货交易,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千泊渡商贸有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仓储及物流场地。我们在交易过程中也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下载的电子交易清单,因此,可以判定,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行的不是以实物交割为基础的现货交易行为,违法了2013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规定。 根据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规定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有如下两点重点: (1)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人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2)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银行资金流水去向说明,自己打入的资金第一时间就流入到了对方平台的帐户里。在自己委托软件公司设计的交易软件里,把所有客户的资金纳入对赌盘,而且随意更改后台数据,造成客户莫名其妙的亏损,实际上受害者被骗去的资金全部进入广东商品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 千泊渡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给客户的只有电子撮合、连续竞价、匿名交易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方式,这是实实在在的期货交易特征,但是千泊度商贸有限公司不具备期货交易的资质,其所进行的是非法期货,其行为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广东商品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现货交易实行的是T+5交易制度,而它实行的是T+0,试问现货价格可以每分每钞的变化吗?因此,我们可以认定广东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非法期货经营活动。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广东商品交易中心及030会员单位以大量欺骗性宣传,剥夺客户知情权,对客户进行彻底洗脑,抓住客户对现货、期货交易方面法律不懂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为诱惑,以操作盘面变化快须严格遵守操作纪律为借口,以现货之名行期货之行为,手续费之高。 他们说资金安全,资金是第三方托管,但是我发现建设银行利用E商贸通平台为非法平台提供资金转付(对方账号:44001420313053002606),这第三方支付居然是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平台。据我核实这平台根本没有经过省一级政府批文,就从事贵金属交易。而平台采取的是国家明文规定制止的非法期货交易 。作为金融管理部门非但不进行监管反而为这样的平台充当帮凶。 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还我们一个和谐的社会!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sdjm/37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