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服务不到位供热质量差侵害消费者利益还不接受消协调解

    有关平山供热服务质量差的问题,本社曾以《聚焦平山供热,暖和也就收费前后那几天》为题报道。    2016年3·15,有平山杨先生到平山县工商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把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服务不到位、供热质量差、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进行了投诉。    2016年4月14日,杨先生找到平山县工商局消协询问。    据消协工作人员说,平山县工商局到平山县中山广场就平山县供热问题做了民意调查,据调查人群,66%对取暖费有意见觉得应该降价,52%对供热质量不满意,投诉平山供热质量问题的不只杨先生一家。    当杨先生问到事情怎么处理时,消协工作人员回答:    “供热办不接受调解,说直接和住户解决。    我们联系供热办李平强主任的电话,一直没人接。    我们消费者协会也只有调解的权力,人家不接受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就得到法院起诉。    我们已经将调查结果上交到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看上级怎么处理。    如果你们到法院起诉,我们消协向法院提供调查情况。”    杨先生很无奈,也真应了其他居民的那句话,民不与官斗,供热办直接归县政府管,县消协也惹不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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