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揭莆田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别墅法律与生活杂志一文章作者被拘七天

    4月11日,《法律与生活》杂志作者张登峰,被福建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处以治安拘留七天,理由是“网上传播不实信息”。    此前的2015年12月,张登峰在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公开刊发稿件,揭露开发商无视中央政策,在莆田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别墅等问题。    法制媒体“作者”被抓引爆网络舆论    张登峰被莆田警方拘留一案,经“媒体人欧菲”微博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新闻媒体同行和大量网友的关注。    莆田市公安局于4月15日在其官方微博“莆田警方在线”作出了回应:    “张×峰,男,现年34岁,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某小区。    据他本人交代,自己不是《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只是该杂志社聘用的工作人员,但无法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城厢公安分局根据受害者报案查明,张×峰先后于2015年10月10日和12日,在天涯社区以虚拟身份“莆仙小凤”发布《×××马仔有多牛?被查前一天还在福建莆田上演血腥惨案》和《福建×××被抓了,揭露他马仔×××的帖子,天涯为什么还删》2篇帖文,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016年4月11日,该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以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为由对张×峰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    针对莆田警方认定张登峰“公然诽谤他人”的回应,很多网友持不同观点,有网友认为莆田警方的行为是“打击报复”。    紧接着,《法律与生活》杂志社发出“关于‘张登峰事件’情况说明”:    张登峰并非《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法律与生活》杂志确实曾于2015年12月上半月刊登了《福建莆田风景区:高档别墅与“白菜价土地”》一文,文章作者之一正是张登峰。    为此,张登峰被拘留事件一时被搞得扑朔迷离,警方与杂志社的表态让人难以读懂,由此又引发了网络针对该杂志没有“担当”、不负“责任”的指责。    而本起事件,其背后真实的问题又是什么呢?    违法施工在被告当中越做越大    凤凰山公园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半山腰,1996年,凤凰山公园建成开园,是当地人主要的休闲去处。    2013年10月,一条突兀的施工道路占用了凤凰湖边的步道,每天晚上繁忙的施工和来往的运输车辆打乱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节奏。    施工便道从公园大门通往在建的别墅楼盘“凤凰山铂郡”项目。    风景名胜区为何搞房地产?    别墅施工有否经过规划、国土、城建等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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