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郭胜刚目无党纪国法欺上瞒下强吃强占农民土地强盗行为

      我是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常家湾四组村民  1、以郭胜刚为首的红旗街道办,目无党纪国法,欺上瞒下,强吃强占农民土地,强盗行为。一直采取一骗、二哄、三磨、四托、五用分局派出所、城管和社会黑恶势力来镇压的办法,百姓敢怒而不敢言,身为人民父母官,至人民生死而不顾,国法抛到脑后。定然大胆,采用行政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办法,看谁能把我能怎样。请问上级领导同志,这样的行为是省、区、市人民政府管?还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真理何在?国法何在?乡长郭胜刚还说:“不领钱连怂都不顶,上告北京去”的话。  2、2016年3月7日9点,我和李建玲、张军孙等人到街办问征地手续,一年多郭胜刚才说:“没有征地手续,我们街办从来都是先用地后办手续,你不服气上法院告去”,我说:“你先把垃圾给我拉走”,郭说:“我没倒,谁倒你找谁”,我才说:“那这就叫先生娃后结婚,再领结婚证,这还叫非法同居”,郭说:“你说的不对”,我说:“我说对着呢”。郭就大怒叫人把我轰出去,副主任就从后边卡主我的脖子,前边两个打手就扭着我的胳膊,从郭房间前拖后卡反方向强行到副主任房间近二十米远,一两秒之差就会将我致死灭口。后又让两个打手将我拖到一层会议室,软禁近两个小时。我村稻麦两料大米之乡,千亩良田,被商人采沙取石,十多年来无法耕种,杂草丛生,这一切事实都是郭胜刚胡乱作为造成的。上下勾结,有着很深的利益关系,却说与他们无任何关系。  请问,这样的街道办主任,热爱员郭胜刚,副主任等人,拿着国家的工资,自称为王,目无党纪国法,群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定然还要遭到暴力行为,将近六十岁的百姓灭口,置于死地。是否这样的党员干部还配做人民的父母官吗?门头挂的为人民服务,实质是杀害人民群众的刽子手。  3、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生活在黑暗的灞桥区红旗街道办常家湾村委会。  4、既没有征用土地批文,亦无租地协议,又不走征地工作程序,信访事项实质性受理告知书不予受理,陕西网上信访也不理,灞桥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不予公开。欺上瞒下,目无党纪国法,欺压百姓。强烈要求红旗街办还我群众承包土地,还我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目击证人:热爱员李建玲  请网友们评论,像这样的街办主任郭胜刚能当群众的父母官吗?希望各大媒体在看到这份材料后,前来我村进行采访。  常全良 电话:17791612690  2016年4月14日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gnyq/34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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