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0万吨的造纸企业将没有任何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四县十多个乡镇养鱼户出现大量死鱼的现象长达一年半的时间,政府和环保等部门竟然未对其采取关停等任何有效手段,养鱼户的损失无人承担,多次上访上诉也未有结果,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黑幕呢? 据当事人郑先生向记者反映:2009年,其在家乡承包的鱼塘从签订合同后,为达到合同规定的规划要求。在建房、整塘、购买设备等基础设施等累积投入近百万元建成了鱼塘。建成后引入河水逐步投放鱼苗,从事渔业养殖。然而他几乎每年在收麦前大量抽入外河水,就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浮头、死鱼现象。起初损失不大,未注意。 2012年8月,其投放16000条桂鱼苗,2013年5月,快要上市时累计投入约50万元,2013年5月下旬,大量抽入河水后开始发现浮头、死鱼现象。为减少损失,他努力查询原因,积极采取对策。然死鱼最终死亡达到上万斤,当年亏本近20万元。2013年,采取冲浆、提前放苗等措施投入43000条桂鱼苗在另一个塘养殖桂鱼,到2014年5月14日,存塘应有半成品桂鱼5万多斤。2014年5月16日发现少量鱼浮头,经多方检验、解剖、水质化验等找不到确切原因,只是发现浮头、死鱼。后多方论证认为鱼体无虫害、无病表现,建议换水,加大换水量、换水频率。随着换水量加大,浮头、死亡也进一步加剧,坚持了20多天,在此期间,积极采取换水、不停增氧机、夜里加增氧剂等措施,同时不停捕捞死鱼处理,四天人工费达万元,抽出的水导致下游姜某河面死鱼达3万斤,从2014年6月20日~7月17日经多方联系终于售出冷库桂鱼一万多斤,累计售得仅27.5万元。损失成本约100万元。 售鱼后去乡下鱼塘听说河水污染的事实。郑先生立即调查、走访、寻找排污企业。原来是临近的高作镇江苏凤程纸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污。他在拍到排污照片的同时打了环保热线和110。并到鱼政部门报案、了解情况,但是仅给他做了笔录,称污染是事实,但理赔结束。后他信访、打市长热线得到的回复是去法院起诉。但必须要有塘内水质化验报告、政府处罚决定才可立案起诉。 然而,建湖县环保局却不给他化验,无奈他信访到南京才给化验,显示水质经二个月稀释后仍然COD近40mgl。证明污染是事实,发现水质污染事件后,郑先生多次信访,到厂方理论,到政府信访部门信访,并到省环保厅,北京环保部甚至到中央巡视组投诉,当地政府、厂方均未实质解决,生产依旧,排污未停,。 2015年7月8日,郑先生无奈民事诉讼到盐城市盐都法院,同时申请调查取证,和申请证人到庭作证,然而审理三个月始终未取得结果。2015年10月15日,郑先生以建湖县人民政府未履行关闭该厂的法定职责为诉求,行政诉讼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都法院民事诉讼,排污事实确认,损失事实确认。且被告在最后一次开庭,当庭被问及因果关系,未见任何证据和辩言,无故延期至今未判。两院均停止不前,未有任何结果,就其原因耐人寻味。为打赢这一环保官司,郑先生无奈举家迁移至新疆讨生活,债务缠身,承包的鱼塘丧失基本养殖能力,生活极其艰难,给其及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 30万吨造纸企业违反“三同时”直排污水长达一年半未关闭太不正常了,盐城中院行政诉讼关停职责,无论从累计行政处罚次数还是造成环境污染未修复的行为,或者是危害后果致下游四县十多乡镇死鱼的事实均应关闭,且应该将案件材料移交其它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李克强总理工作报告中指出:“新修订的环保法必须严格执行,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 与郑先生及案件相关的水质化验报告、调查报告多次审请,始终不公开是何道理?这里面隐藏着多么复杂的黑幕?建湖县环委会、盐城市环委会都未实质关停了,江苏省环保厅也关停不了,该企业背景有多复杂?盐城市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单位和部门提起公益诉讼追究其责任?江苏凤程纸业老板季鹤凤身为市人大代表,至老百姓的生死于不顾是如何代表人民的?作为建湖县十大经济人物,是踩着老百姓的血泪上去的,厂里排出的污染的结果是死鱼,但是隐形的污染就无法预见吗? 我们希望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领导有所作为,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做到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对此事进行严肃的彻查,对相关政府和企业的违法人员依法处理,使不法者得到严惩,受损者得到赔偿,正义得到伸张,法律得以维护。同时我们呼吁更多的媒体力量能够给予帮助!让这些政府企业勾结狼狈为奸的丑恶行径得以曝光,还广大老百姓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道。对于此事的相关进展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sdrw/33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