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无可忍!愤然报案!黑心开发商涉嫌诈骗,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3月23日,燕山公馆购房户忍无可忍,愤然将开发商王晓斌等以涉嫌诈骗罪要求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黑心开发商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1.燕山公馆开发商王晓斌、朱广萍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公开在城区醒目位置设立售楼处,公开销售商品房。在购房户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嫁债务,并且王晓斌以承诺书的形式蒙骗购房户,造成人民财产严重损失,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2.以魏永刚为首的枣庄信泰房产公司,作为资深销售方,明知手续不全,不能销售,还大张旗鼓的散发假广告进行楼盘销售,并派专人在楼盘已经烂尾的情况下继续销售烂尾楼,造成人民财产严重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也已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构成诈骗罪,应承担法律责任; 3.燕山公馆开发商和销售方在楼盘已经查封和拍卖,且购房户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共同收钱卖房,他们伙同内部财会人员及其他同伙暗箱操作,把枣庄广府一号债务转嫁至燕山公馆,致使楼盘烂尾四年多。以上人员还在拍卖中高价低拍,暗箱操作。他们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 以上情况证明,燕山公馆开发商王晓斌、朱广萍,销售方信泰房产魏永刚及相关人员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现燕山公馆152家被骗购房户请求公安机关本着顾全大局、心系民生、尊重法律、敢于执法的原则,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揪出以上犯罪分子,共同捍卫法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一方百姓平安。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jzzz/31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