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下属160号会员单位壹银财富诈骗

   本人叫祝胜华,是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下属160号会员单位壹银财富的客户,我来说说我的被骗经过吧 。  2015年12月份,原本只想加入公司的A+B来做股票A的,B就是原油以冲业绩的形式开立账户打入资金50万,从12月15号开户就一直没动过,后台可查询的。公司主管钱凯旋(QQ号2853306360)以承诺给我公司操作推进的股票可以获利百分之20到30,我才同意开户和入资金的!一直到月末钱凯旋又以冲业绩的形式要我帮忙把股票账户里没建仓的40万转到原油的账户来共记90万。  在钱凯旋和王金龙(是公司的助理,QQ2853638505也就是拉我进群的人)的再三要求和诱惑下要我做原油,也没有和我宣传原油的知识,就只是说原油是如何如何的赚钱,只扩大收益,从不揭示风险,而我再三声明我对现货的知识一窍不通不想做。后来他们三番五次的把别人炒原油盈利的单子发我看,结果我在钱凯旋安排的昌凯老师,又名昌文涛的带领下在12月31号操作了原油,一晚就亏损了10几万,接下来的4.5.6号(1.2.3号元旦放假)每天亏损,共计亏损50多万。  亏损了这么多后,我是坚决不敢做原油了,钱凯旋让我参加公司的自营团,说风险可以控制,喊单准确率高,还保证一定可以赚回之前亏损的钱。就这样我就信以为真的参加了由胡志超老师安排的自营团(说明:自营团的要求是最低是200万以上的客户和公司领导的家属和亲戚才可以参加的,且我的情况特殊,短时间亏损这么多才同意的)且胡志超老师承诺在年前一定赚回之前亏损的50多万钱,更以自营团的经理身份亲自带我。前提条件是凑齐100万现金入账。在百般无赖的情况下,找朋友借了40万的高利贷(我都跟钱凯旋和胡志超老师都说明过,他们也没有阻止我,也没跟我说明原油的风险,具体见QQ聊天记录)在胡志超和钱凯旋的再三催促下,把股票亏了10几万的情况下割肉卖出的所有资金都转到了原油账户凑齐了108.8万在当天1月15号友胡志超老师带我操作,我一再强调,所有的点位进出仓位都听老师的,一定要负责任的带我操作,因为我这是借的高利贷钱。然而在胡老师的频繁和重仓(1020手)操作下一天就又亏损了50多万(包括20多万的手续费),我天昏地转,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老师说今天是失误,后面好好的带我做一定能赚回的。我已经麻木了,在之后的几天里又亏了20多万。在操作短短的一个多星期里共计亏了131.1519万元啊。  在百般无赖的情况下找到公司的总经理程总,第二天就去了上海公司请求程总经理解决问题。程总没有任何答复,并且一再要求我跟老师做,一定可以把钱赚回来的(有录音),可我一点信心都没有。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此时我才醒悟过来,我已经陷入了一场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骗局中。  老师和主管经理对客户极其不负责任,在客户对原油现货市场的一窍不通和根本没有宣传风险的情况下让客户祝胜华频繁和重仓操作下致使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继而带来了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个人打击巨大,有着极其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后来我就到了银行去打流水单,又发现了一桩奇怪的事情,会员入金是直接入到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的(账号是26145001040019428),这就证明了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非法占有客户的保证金,银行的第三方托管是骗人的,就是让我们误认为我的钱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其实他们是直接将我的钱打到了他们资金的账户里。这种骗子公司的手法都是以现货白银原油交易系统的名义说是以国际市场对接,实际上投资者的钱并没有进入国际市场,我们的钱就在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里。  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他们虚假宣传,承诺盈利。剥夺投资人的知情权。通过高额利润为诱。承诺有指导老师帮助操作稳赚,帮我补回股票中的亏损,以此引诱客户投资,既不向客户提交风险告知书,也不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更不签订交易合同,只需客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他们就远程控制电脑代为开户运作,业务员和配给的一对一所谓的帮助客户赚自己公司的钱的指导老师都是以重仓操作,反方向误导为杀手,然后在风险率一百时减仓最后直至爆仓,紧追客户加进资金等手段造成客户重大亏损。  隐瞒事实,骗子没有告诉我这是一个虚拟交易,这个现货市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赌博”游戏,也没有告诉我他们说的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在做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自己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是正规合法的投资。让我将钱款打到他们的账户里。   最后,通过欺诈行为,他们用代客理财、喊单老师喊单,等手段,把我的钱,通过内盘软件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势就合法占有了我的资金。从而使我的财产受到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做出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期货,非法设立现货原油沥青交易,这是国家多次大力打击和禁止的。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对外称自己是交易所,合法的交易所必须又两个硬性的标准:一是国务院批准,二是证监会牵头成立。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他们利用短信,微信,散布一些个股消息,使我相信他们后,就跟随他们操作,致使亏损后,业务员就将我引到自身的搭建平台上购买现货从而骗取我的数额达131.1519万之多。  综合上述理由,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和会员单位在整个过程中涉嫌电信诈骗中的金融诈骗,严重涉嫌违法经营,本人强烈要求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和会员单位的领导慎重考虑我这情况,返还我的全部损失。如若不归还我的全部损失,本人将联系更多的受害者拼命维权到底,至死不渝。  投诉人:祝胜华        文章转载:http://www.sdjsnet.com/jzzz/27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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