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湘西民族医院和凤凰县萍春中医院欺诈病患行为要求两院承担相应责任

        投 诉 书  投诉人:田力,男,1998年11月22日出生,湖南省凤凰县人,住本县沱江镇齐良桥村3组。  被投诉人:湘西民族医院  请求事项:  1、追究被投诉人弄虚作假及“苏基志”、王再林医生的相应责任;  2、退回投诉人此前所有费用;  3、补偿投诉人精神损失;   4、赔偿投诉人被延误治疗所产生的误工费和车费,伤残赔偿金等;   5、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安排投诉人转院治疗,并承担治疗费用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15年8月9日19时,投诉人在家修房时,被倒塌的砖墙压伤,由凤凰县120送入被投诉人处治疗。20时入院,20:30分入手术室进行手术。从8月9日至10月27日,被投诉人在未对投诉人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给投诉人先后实施了“左下肢清创+血管神经肌腱探查修复术+骨折复位外固定支架固定术+VSD负压吸引术+石膏外固定术”;“左下肢扩创+VSD负压吸引术”;“左下肢扩创+左小腿游离皮瓣植皮术+神经血管探查吻合术+取皮术+植皮术”;“左下肢扩创+VSD负压吸引术”;“左小腿VSD装置拆除+清创缝合术”,手术医生王再林、黎运坤、熊海清。投诉人于2015年10月27日出院休养,投诉人住院79天,已经支付治疗费103000.00元。  同年12月30日回被投诉人处复查,复查X光片显示骨折没有逾合,骨折处较第一次手术后光片有萎缩。王再林医生又告诉投诉人讲“医院已经没有能力了,要求投诉人转张家界去,现某某医生正在张家界讲稿,他能搞的好”。投诉人听到该话后,如晴天霹雳,自己花了十多万治疗费却换来这一结果。更无法让人接受的是被投诉人仅仅是一家一级资质的私立医院,手术医生王再林却一直冒用“苏基志”之名给投诉人进行手术。而该“苏基志”本人在投诉入住期间从未见到过。直到投诉人及家属与被投诉人进行交涉,并强烈要求下,于2016年元月7日出现一个被投诉人介绍为“苏基志”的人,确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实其身份。从2015年12月30日至今被投诉人没有给投诉人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治疗,现手术部位出现感染症状,情况危急,必须立即给予妥善处理。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存在严重欺诈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范,延误了投诉人的治疗,给投诉人身体健康及精神上造成严重损害,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生命健康安全,特向贵处投诉,请求查明并支持投诉人的请求。  此致  投诉人:田力  二0一六年元月八日  补 充 材 料  一、2015年8月9日晚事发时,我方拨打本县萍春中医院120电话,要求接诊。该医院医护人员到达现场观察后说:“病人伤情严重,需转入吉首治疗”。并马上电话联系了对方医院医生,然后安慰病人说:“小伙子,别担心,帮你联系了一家好医院,有长沙的专家医生在这个医院”,又说:“有些州医院治不好的病人都转到了这家医院医疗”。当我到达医院后,家人问了护士才知道,这家医院是湘西民族医院(私立医院)。为什么该萍春中医院接诊医生要舍近求远、不推荐送往州医院而极力推荐送到这家私立医院?现造成严重后果,病情恶化。  我要求追究凤凰县萍春中医院、该医院接诊医生相应责任,并承担责任!  二、2015年12月30日因为要做手术再次入院至今,病情一天天恶化(骨头没有愈合,甚至出现严重萎缩症状,伤口多处穿孔化脓),为我治疗的湘西民族医院王再林医生向我的家人声称无能力医治我的病。他向我的家人主动提出要我转院到张家界的医院治疗。在此情况下,我们多次向院方提出转院,同时要求院方承担相应治疗费用。但该医院却找各种借口敷衍、拖延和回避我们。当我们向市、州有关部门投诉后,2016年1月8日,在州信访办调解下,湘西民族医院才勉强答应垫资给病人转院治疗,并给我们出具了由湘西民族医院草拟的一份“垫资协议”,协议提到:“湘西民族医院对田力及其父母、兄弟保留追索的权利”。我对此协议极为不满,为什么我花了十多万元在该医院治病被治坏了,竟然还要向你院方借钱才能继续治病。天理何在。医德何在。  农民的钱就这么好挣吗?农民就这么好欺负吗?  特恳请领导根据法律追究湘西民族医院的完全责任,严惩该医院的欺诈行为,还我一个公道!  田力  2016年1月10日        文章转载:http://www.cnweb114.com/nbdh/qntg/20160116/24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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