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古县古阳镇柳沟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矿工赵培杰井下被矿车撞死赔了180万元矿难瞒报

      网易忻州讯    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这方面抓的很紧,把矿工的生命视为煤矿生产的第一,无论是日常的安全监管,还是每次矿难后的行政问责及对死者的补偿加大,但矿难还是截止不住的频频发生。     本报接到山西省古县古阳镇群众反映:2015年12月10日柳沟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矿工赵培杰井下被矿车撞死。死者今年33岁,在离煤矿不远的下西梁洼村住。据说赔了180万元。    12月26日,记者来到死者所在的村庄下西梁洼村,崎岖的山路还有寥寥的几户人家。在村口,记者遇到一位村民,村民告诉记者,赵培杰农历29出的事,初五下葬的。他的两个女儿在县城上学,妻子陪读,目前只有他的父母在村子里。赵培杰在柳沟煤矿上了许多年班了,听人说赔了180万元。    随即记者来到柳沟煤矿,柳沟煤矿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赵培杰是得心脏病死的。    12月10日柳沟煤矿是否发生了安全事故,为何当地传言诸多,记者多方调查反复核实,确认发生了死亡事故。随后记者向煤监部门了解此事,煤监部门称没有接到柳沟煤矿上报事故信息。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隐瞒煤矿事故的责任者有严厉的制裁与处罚规定,该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要依此法规定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希望各职能部门重视这多起安全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各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对待自己的职务,用好国家给予你们的权利,加大力度的监管好煤矿安全生产。避免减少让一个个家庭失去儿子、丈夫、父亲,让矿工们高兴的上班,安全的回家。    文章来源:网易    原文链接:http://xinzhou.news.163.com/16/0107/15/BCO39IUE04061B7P.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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