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建:讨要2300万工程款反被驱赶 2015年12月17日上午,我们组织调查人员,根据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的意见,前来该公司付总经理、主管领导张丽华的办公室,咨询2300万元工程欠款的有关情况,请求组织帮助督促其下属接受咨询有关问题。 出人意料的是,我们还没有说明来意,竟被张副总赶了出来。 2010年2月本会会员陈先生及其合伙人带资400万元,分包了海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海口市琼山中学高中部“学生宿舍1#——6#楼、教师休息房”等工程项目,同时与该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签订了合同,工程总造价4000万元。 同年3月,陈率工程队进场施工,2011年8月按合同要求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建设方未付款为由,先后仅付给工程款1700万元,尚欠2300万元,致使分包人赊欠商家材料款、民工工资达2000万元之多。 时至今日,已经整整过去四年,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处于失踪状态,无法联系,建设方称已结账付款,承建方省建五公司称没有关系,2300万元工程欠款成了无头之账。 我们不忍心看到,分包人在没有得到工程款的情况下,为履行合同,四处筹措资金、赊购建筑材料,所承受的沉重压力和几近倾家荡产的结局; 不忍心看到数十位农民工挥汗如雨一年,全家老少等着他们的血汗钱维持生计,却两手空空去面对的场面。 依照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分包工程处分的司法解释,本会会员陈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受其委托,我们依法进行维权。 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组织调查人员,决定分四步走: 一是了解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二是找到分包人本人,要求他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三是向省建五公司咨询,弄清2300万元欠款的去向; 四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诉讼。 然而,事情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发包人、省建五公司项目负责人早已消失,多年已不露面并拒绝联系。 因此,我们只好向省建五公司求助,希望他们能帮助我们找到发包人。 省建五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三个信息: 办公室主任根据主管领导的意见回复: 1、本公司不认识你们说的发包人,你们提供的所谓合同可能是伪造的; 2、工程部负责人告诉我们,发包人现在是我司员工,负责工程部业务工作; 3、公司总经理安排我们向主管领导、副总经理张丽华咨询。 三种回复,三个版本。 令我们高兴的是,终于找到该工程发包人了,既然是你们五公司的员工,我们就有理由请求领导协助督促其下属出面接受我们了解有关情况。 12月17日上午,我们调查人员根据省建五公司总经理的意见,第三次登门,面见该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领导张丽华,出人意料的是,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说明来意,张总就先发制人了,而且态度十分恶劣: “此事与我们无关,谁跟你们签的合同,你们找谁去!我一没有看到合同,二没作担保,我没空跟你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