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山东菏泽的受害者,2015年5月18日至6月5日,本人在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105号会员深圳前海景鑫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所开设账户,直接亏损18万余元。 本人2014年12月份进入股市。在2015年3月22日一个QQ名叫报喜鸟QQ号1522724985搭讪我,说让我帮她看看他买的那只股票的价格,我把它看过之后,他说有啥好的股票可以分享吗?我说可以呀,她说她的一个闺蜜(叫梦露的QQ号 312114641)炒股很牛,跟她买的股票都涨,我就加了她闺蜜梦露的QQ。在她的空间和QQ聊天提示下,跟着她买了几只股票,确实也挣了些钱。然后对她就比较认可,有啥股票的事情也向她请教。慢慢的,她也设了一个QQ群,让一些陌生人进来大家一起跟着她炒股。后来,梦露说在QQ群里交流没有实盘视频跟大家交流炒股经验更好更有效,梦露就提议大家谁有什么办法可以实盘视频教大家炒股技术,这个时候一个叫甜心的(QQ号 2932354408)说她有个51VV视频直播间,直播间号800921,。大家都下载个51VV软件,登陆直播间就可以跟梦露同步建仓金股。大家在51VV视频直播间里梦露及梦露邀请的雪峰(QQ号 992858475)张良,猪哥,平凡等所谓的炒股牛人免费授课,讲解一些基本股票知识并推荐股票,免费送软件和简单指标等。在5月初股市大盘调整,房间老师不断强调股票大盘即将跳水,让我们空仓观望,卖出所有股票,然后不断穿插石油现货投资信息,开始虚构事实,提供巨额盈利石油盈利交割单,每次都是十几万,几十万,稳赚不赔,每天至少获利上50个点行情,5月底前直接翻翻,宣传石油是T+0交易模式,当天买进,当天可以卖出,每天可以做几次行情,赚几次钱,石油可以买涨买跌,双向操作,涨跌都可以赚钱,诱骗开户,免费开户。他们不停的在房间强调股市行情不好,不能T+0交易,一个涨停也就10%,加上虚假盈利单的诱惑,我便找到雪峰邀请的首席投资顾问红红(QQ号1779675591)申请开户,在2015年5月10日填协议开户,因为对市场不熟悉,开始只是想着反正免费就开的想法开了户,老师们在房间不断吹嘘他们赚了多少多少钱,51VV直播间管家甜心不断的在房间发布某某大哥大姐又入金多少多少万,然后在跟着雪峰,梦露操作石油盈利10几万20几万的信息,后来我在雪峰、梦露、甜心等人不断的蛊惑下,到5月18日入金5万元,投资顾问红红才给我激活石油账号,因为红红说低于5万不给激活账号。当时申请的是第三方银行监管,可实际是第三方支付到交易所,从此陷入骗子的诈骗陷阱中,后来在雪峰的一再要求下我于5月25日入金132250.73元,才加入了雪峰的所谓的巅峰稳赢交流圈,25日当天开始由雪峰在新浪uc上不断的喊单下,反复操作在当天直接亏损2万3千多元,后来为了把本钱赚回来,再雪峰的蛊惑下陆续入金共计20万元,从5月25日到6月5日在雪峰的指导下,反复操作,甚至爆仓,直接亏损18万余元。 6月6日这天仔细回想一下这两个周的经过,感觉不对,依照她们炒股经验这么丰富,不至于这么亏损,就感觉上当受骗了,我不断的在网上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也加入了现货维权群,在群里学到了很多的知识。看到那么多做现货投资被骗的朋友,深感痛心,骗子骗走的都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有朝一日她们的骗局被揭开,相信那些石油现货投资的骗子们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违法事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深圳市前海景鑫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设套引诱我们入局,虚假宣传石油投资行情,刻意隐瞒投资风险,夸大投资收益,蛊惑我们不断的进行买卖,故意喊错方向,致使我们不断亏损,每天反复的减仓平仓,骗取高额手续费。 2.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件所述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深圳市前海景鑫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的骗子团伙人员一口一个“现货”交易,可是,这类交易没有标的物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不但买进和卖出都要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且还有过夜费。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我们所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账户,本身我们的资金只是到了交易所公司账户,不流入石油市场,所以不论我们怎么买卖,都影响不了这个行情的发展。引用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这个实际也是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所以根据我们的认定标准,大宗商品市场进行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对象: 一个是开展非法期货交易的商品交易场所; 二个是这些场所的加盟商、代理商。交易场所不与客户建立关系,客户与会员交易。刚才分析了,实际上它是做市商。而且市场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参考境外,加减点差,这样一来这些市场炒作的是符号,和一个赌博平台有什么区别,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期货平台最大的功能就是价格发现,投机产生两个作用:发现价格、产生套期保值的机会。分散式柜台交易是严重违规的。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 这些会员单位、居间商、投资咨询公司,靠什么赚钱?他们就是通过与我们投资者进行对赌,你赚我赔,试想那些所谓的老师,在房间喊单的时候,怎么可能让我们赚他们的钱? 房间老师不断的要大家建仓、平仓,是大家亏钱的原因之一。这些所谓的分析师和喊单师绝大多数从会员那里获得自己的收益,他们的利益与客户对立,其佣金提成等都来自客户的交易手续费和亏损,客户产生的手续费越多亏损越多他们就挣得越多,所以他们有充足的动力促使客户发生巨大损失。为达到这个目标,他们采用的主要方式有: (1)“催促交易”或“刷单交易”,促使客户支付大量的交易费用; (2)“促使客户满仓或大仓位交易”,以增加客户爆仓赔钱的概率; (3)“催促追加资金”,以让客户投入更多的资金,因为这种交易制度几乎保证了客户有多少钱迟早就亏多少钱。 另外用“过夜费”来增加客户的持仓成本、促使客户短线交易。 如果客户看对了大趋势、做长线投资、不做短线交易不让会员和交易所挣到高昂的交易手续费,那问题交易所和会员岂不是挣不到钱了?为解决这个问题,问题交易所们普遍采取的办法是:无论客户持有多头仓位还是空头仓位,只要隔夜,就必须向会员或问题交易所定向缴纳“过夜费”。 在这样的骗局下,在这样的交易体制下,我们怎么能盈利? 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涉嫌以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为幌子,实际采用期货交易的模式进行经营;其强制平仓等风控制度、交易规则存在严重缺陷,投资者资金第三方监管存形同虚设;下属许多会员单位违规操作,众多受害者血本无归、投诉无门、各地维权浪潮风起云涌。 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应定性为非法交易所 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油所)的投资者在打开其官方网站及其宣传页面的时候,显示其单位名称均为“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按照2012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凡新设交易所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且广东省在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通知中也特别指出,除经部际联席会议同意的13家交易所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各类交易场所名称中不得使用“交易所”字样。 据“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官方网站显示,该“交易所”成立时间为2011年9月,于2013年1月正式开市交易。其批准单位仅为“深圳市人民政府”,非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时至今日,广大投资者也未见到深油所获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因此。所谓的“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其本身即应定性为非法交易所,属于国务院明令清理整顿的对象。 经查证,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在工商机关登记的正式名称为“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其企业类型为以盈利为目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正规的交易所,在其公司性质上应为“依法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场所。”因此“交易所”与“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性质上有着本质区别。 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在自己的官网及宣传品上,着意标明自己是“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不仅存在误导投资者的主观恶意,更存在籍此掩饰自己为非法交易机构的真实面目。按照国家商务部及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这一名称根本就没有依法进行登记,鉴于登记主体不存在,因此所有以“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为名称的活动均应定性为非法,其会员单位亦不具有合法性。 没有实物交割就不能称为现货交易,“深油所电子交易平台”理应列入证监会依法依规取缔或关闭范围内。 在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前海景鑫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该合同为“现货挂牌电子交易业务,是以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作为交易渠道和手段,柜台交收作为交易平仓方式的石化产品交易业务”。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深油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交易中,没有任何的实物交割。 且深油所的前海油10等交易品种明确实行保证金制度、强平制度,允许客户对冲平仓了结交易,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的投资特点。买卖同一交易品种到终止该交易品种间隔时间可在五个交易日以下,可以“买空卖空”, 其交易规则是上述政策不支持的做市商交易方式。在该类交易中,客户的交易全部通过后台交易软件实行买平卖平方式完成了结,可以确定的是其交易的目的并非收取成品油,而是为了通过买卖之间的价格差额实现盈利。 因此,尽管深油所以“现货”冠名其交易品种,并不能改变其涉嫌非法期货交易的本质。其所谓的“现货挂牌电子交易业务”,纯属挂羊头卖狗肉,其实质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2013年底,证监会连续两次发文,严格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要求各省对本地区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进行集中检查,对直接或以会员、代理等方式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应责令停止交易、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继续从事违法违规交易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深油所公开宣传资料显示,深油所每年有4000亿元的交易额,这一庞大的交易量如果没有“合法现货经营“做依托,那么背后将饱含多少投资者的血和泪!!!鉴于此,我们恳请国家有关部门介入详查,还广大投资者一个事实真相。 第三方存管形同虚设,投资者数以十万计的钱都装入了谁的腰包?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是与深油所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合利宝只是一个第三方的支付工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它并不具备“资金监管”的资格。它也无力为客户提供任何意义上的资金保护措施。试问,通过合利宝入金的客户其资金第三方监管者是谁?客户的资金安全如保证?为什么一些投资者通过合利宝转入深油所的保证金明细全部显示为网上消费?巨额的利息到了谁的腰包? 继2014年年初央视曝光部分贵金属交易平台操控系统后台修改交易数据的内幕后,7月份山东大蒜电子盘再度上演崩盘戏码,8月7日更是发生了青岛金智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宗文雷涉嫌携款4亿元人民币潜逃事件。这些事件都反映了国内现货交易场所对资金的管理存在漏洞。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公开报道,一位交易所的内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国内很多交易所并没有严格采用第三方资金存管业务,而仅是第三方支付,这就无法保证客户的资金和交易所的资金是分开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使得客户资金直接流入交易所的账户,无法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金先生告诉记者,在1月15号,他本人56万元资金被深油所瞬间在最高点强制平仓后,在对自己的帐号进行查询时,发现在第三方存管的开户行查询资金流水时出现查询不到的错误信息,有两处返回错误信息提示:175105非存管模式错误信息,175003机构业务不存在错误信息。对帐单显示资金最终去向是交易所账户。 为此,金先生特地咨询了银行业的专业人士,被告知他的账户资金并没有进行第三方管存,银行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深油所以第三方管存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了开户协议,但是只进行了第三方支付,而非第三方管存。此后,尽管金先生多次要求深油所及前海启沃公司对此给予解释,并进行第三方管存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在深油所及前海启沃公司的两次回复中,均对此只字未提,未予公开,违背了交易所“公开、公平”的原则。 按照逻辑,深油所进行的现货交易模式是做市商交易,它不同于期货、股票的搓合交易,一方卖出会对应一方买入。那么本人及其他客户在被强制平仓后,这些巨额资金到底流向了哪里?这一问题深油所一直避而不答。如果第三方存管真的仅仅是第三方支付的话,那么我们这些投资者被强制平仓的血汗钱,就只有落入深油所和前海启沃公司的口袋里这一条路了。投资者亏掉的血汗钱,恰恰是深油所及其会员单位的利润了! 4000亿交易额背后,是受骗投资者的倾家荡产与血本无归 近期不断反馈回来的众多受害人的经历和信息显示,他们在深油所及其会员单位的所谓“老师”的指引下开户、交易,但短时间内基本上都以巨亏收场。而导致其巨亏的原因集中在强制平仓、滑点和指导反向重仓操作等异常手段上。很多投资者少则一两天,多则几周之内全部血本无归,损失动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由此我们不得不质疑交易平台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潜在或显在互为盈亏、利益相悖的关系,深油所及其会员单位工作人员的获利行为是否建立在赚取佣金乃至客户的亏损之上? 深圳石油化工交易所在未取得证监会的经营许可证下,涉嫌向社会公众所提供非法期货交易平台,甚至可能就是直接交易的一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已涉嫌严重违法。 网上调查取证,我们发现,国内此类似的交易平台在北京、宁波、厦门、深圳、沈阳等多地出现,其交易机制与前述描述类似,受害者的遭遇也大同小异。为此,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还公众以真相,还投资者的合法所得。 文章转载:http://www.gzeveningpaper.com/1/1/82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