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河北涿州:钟氏兄弟再陷经济纠纷 受害人已报案

   一度引起社会关注的涿州市义和庄乡六村联建项目“巨额工程款拖欠案”主角钟某强,近日又因与好友叶某地合伙开发涿州“强舜铭城”房地产项目,引发巨额经济纠纷。昔日好友突变冤家,钟某强与他的朋友叶某地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呢?请看来自涿州一线的报道。  据当事人叶某地说,涿州市强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舜公司)与涿州市京华环保设备厂(叶某地父亲所有,以下简称京华厂)于2010年4月28日签订了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双方以土地投入的形式合伙开发“强舜铭城”房地产项目。  双方合约文本显示,“强舜铭城”房地产项目,京华厂叶某地一方投入7.58亩,强舜公司投入4.25亩。共同约定:土地合并后一起开发,土地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且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抵押、转让、拍卖、赠予等形式转让给第三方,不得设置第三方权益。并约定京华厂叶某地一方多投入的3亩地按照100万元一亩地的价格另计。  然而,双方合作过程中,强舜公司钟某强一方在没有通知京华厂一方的情况下,先后将双方共同开发的“强舜铭城”开发项目的楼盘部分抵押给了三个单位,用于补偿涿州市义和庄乡六村联建项目工程款项。  有资料表明,强舜公司钟某强于2015年4月14日,以5850元/平方米价格,抵押6124平方米给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3582.4万多元;2015年4月2日,以3800元/平方米,抵押4000平方米给涿州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2015年5月19日,以5850元/平方米,抵押860.9平方米给河北省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计人民币503.6万多元。  京华厂叶某地一方在得知该情况后,多次找强舜公司钟某强理论,争取自己的权利,强舜公司钟某强就是软磨硬泡的对付。在涿州地方权威人士的协调下,2015年9月6日,双方经过协商谈判,强舜公司钟某强亲笔写了证明材料,再一次明确“强舜铭城”地产项目1#、3#楼归双方共同所有,利润各占50%,并声明该项目不能涉及任何第三方权益。  “钟某强的父亲因病在北京住院,连买国外进口药品,都是我一手操办的,没成想遇到了白眼狼!”叶某地如今是后悔莫及。  然而,如今强舜公司钟某强是避而不见,也不履行自己的承诺,连京华厂叶某地一方多投入3亩地,计价300万元也不予支付。气愤之余,京华厂叶某地于10月19日上午前往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秦明强 张金波)  【编者语】30年疯狂的拜金狂潮,造就了那么一些道德素质低下、视真情亲情如粪土的人。其法律意识淡漠,仗势欺人,妄想捞取一些非法利益。随着社会的觉醒,正能量的风行,违背伦理道德,践踏国家法律的行为,必将被社会所唾弃,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转载:http://mt.sohu.com/20151022/n423881971.shtml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