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徽阜阳市太和分公司原总经理报假案作假证纵容造假迫害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阜阳市电信公司调查太和县公司原经理作造证陷害员工案    中国电信安徽阜阳市太和分公司原总经理谢汉青被员工举报存在报假案、作假证,纵容下属造假迫害,并制造“莫须有”的罪名非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中国电信安徽阜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朱玉宏日前表示,目前已收到相关举报,案件已交纪检监察室正在进一步调查。    举报人张彪是中国电信安徽阜阳太和分公司正式员工。    他说:    2008年5月7日,我去银行支取工资时,发现工资不太正常,随即去公司查询工资,从工资条得知自己的岗位工资竟然是600元,而原岗工资是660元。    从2008年1月1日公司执行的岗工资600元。    与同岗位的同事岗位工资相比,比他们少了岗位工资120元,立即去公司领导那里问其此事,曾多次向谢汉青经理反映工资问题,要求履行原岗位工资和补发所扣款项,但遭到谢汉青经理的严词拒绝,为此惹恼了谢经理,并说:    “你张彪给我等着,再来找我就处理你!”    举报人张彪介绍说:    2008年5月16日,中国电信安徽阜阳市分公司为达到开除我的目的,采取捏造虚假事实、报复陷害等卑鄙手段,向太和县公安局和阜阳市公安局报假案;    称我在2008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严重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捏造虚假事实,公然在互联网上发布,对部分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等多人进行侮辱诽谤、人格攻击;    以此要求警方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和《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或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    可惜的是阜阳电信分公司的这一要求没有得到太和与阜阳警方的支持,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我也幸免于牢狱之灾。    2008年5月31日,原中国电信太和分公司经理谢汉青逼迫下属作假证。    为对我打击报复,私自安排与我有矛盾的赵建安(谢汉青的司机),祝彬(光电缆班长),郭品志(国信公司)部门主任无一人知道此事,全公司只有谢汉青经理等四人知道。    去赵庙电信区域维护中心找到负责人屈大权,让屈大权写证明就说我一天班未上的材料。    屈大权说:    “这我不管写,就是谢经理来我也不写,这不是害张彪吗?”    第二天,谢经理找到屈大权的直接部室领导王西俊主任,逼屈大权写出我2007年4-7月份不上班的证明,如不写要处理屈大权。    屈大权在无奈之下写了证明。    写了三遍给谢经理看,谢经理说:    “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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