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分院12万“封口 ” 姜伟死亡无人担责

    本网讯 8月12日电 河北省河间市31岁的姜伟,正值壮年,务农为生。今年5月29日到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就诊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留下7岁儿子和2岁女儿。   近日,本网接到网友反映,姜伟在2015年5月29日到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就医,在入院后医生只听家属陈述病情就给予用药治疗,在6月6日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找院方遭到推诿,是患者自身疾病原因还是院方的医疗过错?笔者赶到沧州市进了实地调查。   医院未做相关检查即用药治疗   据知情人回忆,5月29日,姜伟因身体不适来到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医生只是听了家属对姜伟身体不适的陈述后,就以脑血栓为由要求住院。没有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开始用药治疗,治疗过程中姜伟出现头晕、头痛等不适现象,家属多次和医生反映要求医生为姜伟做系列检查,医生都以这是脑血栓所致的正常现象为由没有做检查。   而当日院方的入院记录描述,姜伟当时的情况为神志清,言语不利,无上脸下垂,调节反射灵敏等。进行了辅助检查:头CT、MRI、MRA“脑梗死、脑血管狭窄”。初步诊断结果:脑梗死、脑血管狭窄、高血压病。住院医师签名:白庆岭。   6月5日下午16时姜伟开始头部剧痛,随后昏迷,被送入抢救室,经CT检查系脑干大面积出血,6月6日15时25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入院后在没有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用药治疗,是否符合就医的程序呢 ?7月23日上午在沧州市中心医院医院负责宣传策划科陈科长向笔者表示,姜伟就医死亡事件医调委已结束调解,有什么需要了解的你们可以去医调委。   医调委  医院有责任 赔偿12万元   7月23日上午11时,在医调委三楼的307调解室,笔者见到了医调委一姓贾的负责人。   关于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姜伟就医死亡一事,贾主任表示“是咱们医调委左主任协调,给家属赔偿12万元。”   院方代表是李朝辉和杨国涛,但都是李朝辉自己一个人来,代表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只是一个分支机构,沧州市中心医院具备法定的资格。   记者问:“此事件医院以什么样的性质委托的医调委呢?”   贾主任说:“医疗纠纷,医院有责任。按照医疗纠纷来处理,侵权来赔偿。”  沧州市卫生局不知情   对于患者姜伟的死亡,沧州市卫生局是否知情?   2015年7月24日,笔者在沧州市卫生局见到了医政科的张科长,他称:“关于姜伟在沧州市中心医院脑科医院医疗纠纷死亡一事,毫不知情,该院相关领导,科室主任及主治医生该承担什么责任?尚需等待他们调查。”截止笔者发稿时,没有得到沧州市卫生局的任何回复。       文章来源:http://shxw.xfrb.com.cn/newsf/2015/08/19/14399633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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