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航运公司去向不明的170万元工资款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上级公司利用职权便利,强取豪夺,把本来属于下级公司的工资款变成乌有,这一幕上演在国企改制的重点区域黑龙江省。 于是,怨声载道、民怨沸腾,种种现象显示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手段的缺失,管理人员违规、违法,甚至犯罪。 哈尔滨市港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鹏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港务局,而哈尔滨港务局属于黑龙江省航运集团公司,哈尔滨港鹏实业有限公司属于集体企业。 2008年末,经黑龙江省国资委批准,由省航运集团公司向港鹏公司拔款170万元,用来解决港鹏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曾经拖欠的工人工资,就是这一笔像救济金一样的工资款,最后竟然去向不明。 原港鹏公司职工李玉良气愤的说: “这是一笔救命款,在拨款过程中,黑龙江省航运集团的副总经理凌振生违反财经纪律,跳过我们公司的主管单位——哈尔滨港务局,将此款直接打入我公司账户。 钱到我公司帐户后,凌振生又让我公司经理张凤龙和会计杨晓兰,进行暗箱操作。 采取只对部分职工补发工资,随意要求工人打欠条和收条的手段,以我们这些职工是公司代管人员,没有此笔工资为由,克扣我们应得工资,现在这170万工资款去哪了,我们一概不清楚”。 原港鹏公司职工程小碧说:“省航运集团不给我们工资,为了生存,讨回的工资款,我们便开始长达五年的信访之路。 在上访过程中,我们从多个部门得知,我们根本就不是什么代管人员,这笔工资款本来就是有我们的。 主办局哈尔滨港务局领导赵国告诉我们,此笔工资款已经有47万元被挪用并表示以后有钱再补发。 随后,我们到省航运集团要求凌振生向我们出示这170万元工资的补发材料,得到的答复竟然是——国家机密,不给我们!此后,我们的事情就被领导来回踢皮球,事情至今也没有彻底解决”。 原港鹏公司职工张桂兰无奈地说: “真欺负人呀!我们自己的工资款,就这样让他们整没了,连去哪里了都成了国家机密,这上哪里说理去呀? 凌振生是上级党委派到省航运集团从事公务的人员,负责的就是省航运集团下属企业的改制工作。 他应该代表国家,代表的党,他的身份就是党员领导干部,怎么能这样办事呢?” 原港鹏公司职工付家中认为: “这1 7 0万元是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解决我港鹏公司改制过程中拖欠工人工资才拨发的专款,应当专款专用。 这些工资款在没有发到工人手中前,是国有资产,应当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管,不得挪用,截流。 发放的时候,应当做到账目分开、清楚、透明,此款涉及到我们八百多人的切身利益。 可是,作为省航运集团的领导党员干部,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指使有关人员,暗箱操作并挪用补发的工资款,造成国家资产流失,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违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