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温庄村村民,妻子于2011年11月份生育一个女孩,2014年8月份生育一个男孩,我们于2013年12月份已缴纳社会抚养费。2015年2月份在沙河市人民医院上环,白塔镇计生办人员说:我们在人民医院上环不符合省计生委有关规定,让我妻子摘环并在他们指定服务站上他们自己的环,还向我们收费500元。如果不照办,他们就恐吓威胁我们。现咨询省计生委:1、上环都必须在他们指定的服务站吗?在沙河市人民医院上环不符合省计生委的规定吗?2、他们的收费是否合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 原文链接:http://yglz.tousu.hebnews.cn/s-2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