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总工会欠金海岸餐饮有限公司10万元招待费7年多无人买单

实名举报:辽阳市总工会10万元招待费无人买单我叫陈军,身份证号:211011197012275548我是辽阳金海岸餐饮有限公司的法人,我公司始建于1997年8月,并于1997年与辽宁省辽阳市总工会下属单位工人文化宫签订房屋的租赁协议,租用当时的1200平方米房屋开办金海岸酒店。租期历时17年,几次房屋租赁合同续签,一直处于良好的合作关系。从1997年开始总工会的部分招待费就从我饭店签单结账,历任四任工会主席合作非常良好,自从2008年6月开始,工会主席梅福春上任以后,发生了转变,由于其到任的接风宴在我酒店举行,我没有参加,梅福春当天就在酒店的大厅说:“别看你在这里开了十年的饭店了,我不让你干你明天就得关门!”。停车场禁用,大门被封,厨房“认定”违章给予拆除。停车场不允许使用,进货的大门被封,并且“认定”酒店后厨房是违章建筑,要进行拆除,厨房就是酒店的“心脏”,多次协商无果,该领导干部利用其是市委常委的身份,用辽阳市人民政府的大权对我一个小小的饭店下达了强拆通知。(见附件)10万元招待费何去何从,无人问津。不允许在我酒店招待签单,更让人不可理喻的事情是,自从2008年1月开始至2008年12月止近一年内10万元的招待费就从此无人过问,时至今日,已有7余载。在2013年由于工会在河东新区建立新的办公大楼,老的办公楼要进行处理,所有房屋进行拍卖,该领导在我的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把我酒店直接放在了拍卖公告上,造成客源的大量流失,对我饭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我一个小小的百姓在辽阳已经无法生存,虽然每年上缴的税金近百万元,可一个市委常委的大权让我没有办法活下去了,企业面临破产,我想知道一个共产党人就是这样用人民给予他的权利让一个小老百姓无家可归了吗?我要找到一个公理,梅主席请给我一个公道,给人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反映人:辽宁省辽阳金海岸餐饮有限公司法人——陈军身份证号:211011197012275548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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