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保障房建设违规操作拖欠工资 原标题:违规操作 拖欠工资 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3万平方米保障房建设问题的调查 随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陕西省住房保障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机制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得以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然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西咸新区的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的2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建设涉嫌违规、违法操作。 泾河新城管委会与项目承建企业竭力推诿,试图遮掩违规事实。
承建商、包工头“起内讧” 2013年12月21日,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权益保障问题,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保障房重点项目建设的民工和包工头向媒体投诉该项目涉嫌违规操作。 经了解,泾河新城崇文镇3号地块23万平方米保障房重点项目由湖北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于2012年10月初正式开工。 2012年7月,山河建设集团与三个包工头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将2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的工程进行了转包,三个包工头分别是张泽洪、黄国华、曾义德,组建了项目一处、二处、三处。 调查过程中,记者见到了一处、三处的项目经理李登高和易强。 据他们讲,签订分包协议时,山河集团向他们提供了一份《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保障房BT投资建设协议书》的复印件,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0亿元。 三个包工头遂于山河集团签订了《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约定建筑单价为每平方米2600元,他们包工包料垫资建设。 到2013年7月,项目工程大部分已封底,因山河集团不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千余名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拿不到工资和材料款,致使纠纷不断升级。 一处项目经理李登高告诉记者,2013年2月15日,已经开工的项目进行招标,山河集团与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3号地块保障房工程BT投融资建设合同》,合同总价为7.93亿元。
山河集团竭力遮掩违规真相 2014年1月3日下午,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总经理陈宏斌告诉记者,他们是经过招标承揽的“崇文重点镇3号地块保障房工程”,采取BT的方式,与陕西兴昊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2013年2月15日签订合同,2月底开工。 设计均为25~33层住宅,共15栋23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目前7栋楼已封顶。 据陈宏斌总经理讲,因一处、二处、三处的包工头将山河集团付给他们的工程款挪作他用,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材料款。 去年8月,工程停工一个月,后经过泾河新城管委会和泾阳县相关部门协调,山河集团出面代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达7000余万元,平息了停工事件。 目前,他们已经支付了近1.5亿元工程款,其中还给一处付了5400万元,给二处付了2150万元,给三处付了2100万元。